立法院民進黨團18日進行「第9屆立法委員研習會議」,針對《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等優先法案,總召柯建銘於會前受訪時表示,條例中對台灣與中國的稱謂,民進黨不會使用過去所提出的《台灣與中國締約處理條例》版本名稱,而是會回到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上來談,外界視名稱更迭為把兩國論拿掉。對此,柯建銘回應,不用多作衍生,僅是法案回歸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一定與過去不同,內容也有些許調整。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是在318學運後提出,為了避免再出現法案黑箱,318運動領袖要求當時的執政黨「先立法、後審查」,其中先要立的法,就是《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瞬間讓此法案的矚目度提高,但其實早在1993年時,民進黨就曾經提出這個法案。
柯建銘表示,在他剛進入立法院半年,也就是1993年的「辜汪會談」時,民進黨就曾提出《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一案,當年版本對台、中兩方的稱謂就是「台灣與中國締約處理條例」,卻遭國民黨封殺,隨後國民黨也有要續審該法條,但卻碰到台灣人赴中旅遊卻遇難的「千島湖事件」而不了了之。
柯建銘接著說,在第8屆立法院中,民進黨所提的監督條例沿用1993年的稱謂,卻被國民黨封殺108次,最後一個會期才付委審查,但隨後也遭台聯黨的封殺。而《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已被黨主席蔡英文列為新國會優先推動的法案,新版本的監督條例也將拿掉過去的稱謂,回歸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內容也將做些微調整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