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不讓公民記者入內採訪的問題,在新立院上任後漸露曙光,但卻傳出新規定要求公民記者若想進入立法院採訪,需要先繳交未來半年至1年的採訪計畫,引發議論。對此,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辦公室18日發出聲明,對於「試辦公民記者採訪須提交計畫書」一事表示,目前尚未討論該內容,立院更無任何決議,未來將召開座談會,聽取各界意見後再研議。
過去只有擁有公司營業證的媒體記者可以進入立法院採訪,公民記者被拒於門外,十分不合情理,儘管在上屆立院期間就開始有討論的聲浪,但總是沒有結論。此事在第9屆立法委員上任後漸露曙光,17日院務會議會後,秘書長林志嘉就曾表示,對於公民記者旁聽議題,若順利、院會也通過修法,預估這會期休會後,6、7月將規畫空間做旁聽席,下會期即可試辦。
根據初步規劃,未來到立法院採訪或旁聽,將分為3種。一為線上記者,憑公司營業證,可直接向立法院申請採訪者;若非商業媒體記者,則屬公民記者,必須提交未來半年或1年之採訪計畫,經審查方能獲採訪證,公民記者與線上記者權利義務並無差別;若無採訪計畫,僅對特定議題有興趣,則屬一般公民,只能坐在旁聽席,在壓克力板後方觀看立委開會情形。
然而,公民記者入內採訪需繳交半年或1年的採訪計畫,明顯與線上記者的所獲得的待遇迥異,引人非議。對此,蔡其昌辦公室18日趕緊滅火,並表示針對媒體報導有關「試辦公民記者採訪須提交計畫書」一事,目前還尚未討論到該內容,立法院更無任何決議。
副院長辦公室說明,蔡其昌將25日召開「立法院開放公民記者採訪座談會」,聽取各界意見與充分討論後,再進一步研議具體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