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政黨輪替後,新國會展現新氣象,「轉型正義」與民生經濟並列優先,民進黨團且議決成立「轉型正義工作小組」,檢視及啓動各項修法。這是任何專制暴力社會走向真正民主後的必經途徑。特別由於「轉型正義」易於被一般人逃避甚至故意遺忘,新時代台灣人需要更多轉型正義教育。
轉型正義會在台灣成為「遲來的正義」甚至「遲遲未來的正義」,因為二二八及白色恐怖時期加害者都是國民黨,且這些加害者同伙或信徒仍然控制國民黨、影響社會大眾。不只當年民進黨首度政黨輪替的「朝小野大」不利轉型正義落實,即使今日民進黨總統國會「完全執政」,沒有民眾的積極參與及支持,轉型正義也未必能順利修法或「完成究責」。想要阻礙及「遺忘」的大有人在,而且和稀泥的聲音可能出乎意外的大。
很多人把動用人民納稅錢完成的二二八及白色恐怖「補償」及政府領導人或政黨主席的「代位道歉」,都當做轉型正義的替代。這其實是不正確的。「缺憾還諸天地」誠然是好事,但不適用於統治集團及重大歷史事件。公事必須公辦,該歸法治的必須歸法治;法治程序走完(亦即已制度化、有法可循)之後,才能談到政治解決,例如社會和解。
絕對沒有社會和解走在法治之前,甚至替代法治,動用無辜納稅人的錢去補償及動用無關的政治人物去道歉的。這不是和解,更不是解決,而是「為了遺忘」,把問題及事實「一床棉被蓋過」(美其名為「超越」,其實傷害是無法「超越」,尤其無法用這種方式「超越」的)。
這種非民主非法治社會處理重大歷史罪惡的模式,其結果就是專制暴力無罪、集體殺人無罪、越大的罪惡越容易逃避追究。也就是,它是在鼓勵再犯!鼓勵此等滅絕慘劇及幫匪罪行一再發生!
重大歷史罪惡的主要處理模式有三種,一是「報復」,如歐洲處理納粹罪惡的紐倫堡大審;二是「遺忘」,如西班牙新政府制訂「忘卻契約」,與滿手血腥的佛朗哥政權「以遺忘交換民主」,確保民主穩定過渡;三是南非曼德拉政府和昔日白人政權「以正義交換真相」(加害者承認罪行、道歉,受害者及社會則予以寬恕、有條件赦免),促使社會和解。
台灣在李登輝及阿扁時期選擇了類似第二種模式,試圖「以補償交換遺忘」。但國民黨卻未如法朗哥政權退出歷史,也沒有「確保民主穩定過渡」;連最近新政府新民意已產生後,馬英九們仍不承認自己是「看守政府」,甚至還「無事找事」(試圖破壞台灣外交?)的準備再訪中南美。而國民黨中的加害者集團,過去曾為「捍衛中華民國」大量製造白色恐怖,如今又在全無反省及究責中,搖身變為「國共合作」(也就是「消滅中華民國」)的積極擁護者。「轉型正義」長期缺席的台灣,政治上的操守及社會正義已近蕩然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