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是否依原訂計畫調降?蔡英文政策辦公室執行長張景森上周找上經濟部長鄧振中,建議緩降電價。但不僅國民黨反對,就連立法院民進黨團都不支持,28日表示會尊重行政部門決定。對此鄧振中表示,若立院沒有新決定,最慢30日就會公告新電價,4月1日如期調降。
電價公式是2015年經立法院決議實施,如今按電價公式計算的電價卻又要被推翻,形成立院「自打嘴巴」的局面。國民黨28日在立院經委會提案要求經濟部應如期調降電價,立委王惠美說,公式確定了,按公式電價本來就該降,要鄧振中挺住、「要有guts。」鄧振中也笑答:「有啦,挖嘸驚(台語)。」
面對國民黨提案,民進黨立委未明確反對,僅要求刪除「民進黨不能因為怕『10年電價不上漲』的目標達不到,就要求應該降的電價先不要降,剝奪民眾權益。」的文字。隨後民進黨發言人王閔生表示,行政部門依據立法院相關決議本於權責所做出的決定,鑑於實施在即,民進黨予以尊重。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也說,電價調整必須考慮能源政策與節能減碳政策,應等10月份再來綜合研判電價降幅。
立法院於去年1月通過新版電價公式,要求每半年檢討電價。公式上路以來,因國際燃料價格大跌,電價連續3次調降。如今張景森建議緩降電價,但新電價4月1日就要上路,外界也認定立院恐來不及在降電價前「翻盤」。
但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質詢時指出,若4月底立院通過新提案、再回溯計算也來得及。管碧玲說,委員會的提案、討論是凝聚社會共識、啟動對話的開始,
她也問鄧振中,若4月底前立院和社會充分對話、通過新決議,是否能回溯計算前一個月的電價?鄧振中則回應,工業用戶電價是用了1個月才會收到帳單,民生用戶2個月,若在用戶收到帳單前立院有新決議,並非常清楚地處理,「就有一點技術上的空間」。但他也強調,在立法院有新的決議前,會依現在的進度繼續執行電價調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