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子工作關係,頗關心香港政局。12日立法會主席選舉,他也略知一二。回家,我已經生氣得七竅生煙、搣自己大髀,他還輕鬆地說:「恭喜香港回歸後出了一位英國籍的立法會主席啊!」我也還擊:「對啊!日本民進黨黨魁不也是台日混血兒嗎?他日大選民進黨贏了,日本的首相就是一個台日混血兒了。」他很有信心說:「嘻嘻,其他政客才不會這樣輕易放過她。」
絕不能容忍雙重國籍的日本文化
這個日本民進黨黨魁是誰?她叫蓮舫,9月15日她勝出了黨內的選舉,成為新一任黨魁。她參選以後,第一件被挖出來的「黑材料」就是她的雙重國籍身份。什麼?雙重國籍都是「黑材料」嗎?要知道日本不只是一個嚴格來說是沒有移民政策的國家,須經婚嫁或證明自己有日本血統才能入籍。(不要把「日本籍」和「永住權」的概念混淆,很多外國人在日本有永住權,但不是日本籍)其次就是日本是一個不接受雙重國籍的國家。例如我女兒,在香港出生代表她「首先是一個中國公民」、但她有日本血統,同時擁有日本籍,她在20歲之後、21歲之前,必須決定放棄其中一個國籍。(詳情請參看法務省網頁)
而日本在政府入職規條上,對國籍也有嚴格限制。例如國家公務員,根據日本人事院規則8.18第9條3,沒有日本國籍者,不能接受公務員考試;根據外務公務員法第7條,擁有另一國籍者不能成為外交官。根據公職選舉法第10條眾議院和參議院雖有不同年齡規限,但擁有被選權的人都必須是日本國民。那國家首相呢?根據日本憲法第67條:「内閣総理大臣は、国会議員の中から国会の議決で、これを指名する。」(約略中譯:「首相,由國會議員中,經過國會議決指名。」)國籍呢?對於首相,憲法沒有就其國籍作出明確說明。只要是日本國民(不肯定是不是雙重國籍)都可以先成為議員;被選出的話,就可成為首相。
然而法務省不是已明確規定擁有雙重國籍者,必須在22歲之前下決定放棄還是保留日本國籍嗎?蓮舫由2004年從政至今,怎看都不似未到22歲吧?那她為什麼能擁有雙重國籍,直至2016年9月23日才正式脫離台灣籍呢?
擁台、日雙重國籍的她,當選黨魁將面對多少抨擊?
蓮舫於1967年日本東京出生,但她到17歲、1985年才正式入籍日本。她父親是台灣人謝哲信,經營貿易公司;她母親是日本人,也是 Miss Shisedo 齊藤桂子。17歲之前她和父親一直以台灣籍的身份在日本生活。原來日本在1985年之前,規定父親是日本人的混血兒才可擁有日本籍;後來國籍法修正了,父母其中一方是日本人都可擁有日本籍。1985年,蓮舫方以「母親為日本人」得到日本籍,同時她和父親一起到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申請放棄台灣籍。蓮舫辯稱,她聽不懂台語,所以不知道實際操作,然而她堅持這31年來都以為自己已經放棄台灣籍,不是雙重國籍。2016年9月6日,她聲稱「為穩妥起見」,她再遞交放棄台灣籍的申請,至9月23日,正式宣布脫離台灣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