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指派換開交通車,每天從一早八九點第一班,到晚上十點的最後一班,回到家已經十一點。沒有例假、特休,任何休假,工作了九年;也沒有任何加班費…
「一個遊覽車司機,大概連續開個六小時就會非常累。」 他說。
和當事人約晚上討論一下案件。他是位老司機,六十多歲,希望向遊覽車公司請求遭剋扣的退休提撥金。一見面,他分析了日前造成三十三人死亡的遊覽車事故的可能狀況。
「這輛車是要開到武陵農場的話,」他尋思一下繼續說,「如果早上六點半從台北出發的話,宜蘭下車買個東西,停一下,到南山村大約十點,到武陵農場已經中午。之後,休息個兩三小時,又要開著山路回來,到家已經晚上了。據我的經驗,開六小時就已經非常累了!」
「可是他們說,客人去玩的時候,你們可以休息?」我問。
「沒辦法休息,一下子有人要來拿皮包,一下子另一個人敲門說忘記帶手機,再來一個說要來拿衣服,時間就過了!我只能說,真的疲憊不堪!」
他說,在他的職業大客車生涯,這樣魔鬼的工時比比皆是。有一回,公司接了一個CASE,要他周日載客人去花蓮,客人是一群親友,分住新竹、苗栗,而他們的親戚在花蓮中信飯店宴客。於是早上五點起床,五點半從新竹出發,先到頭份載客人,之後到峨眉、北埔,然後回到關東橋,接完所有客人,上交流道。到了花蓮已經下午,客人說,要先去鯉魚潭玩玩,傍晚才到該飯店。一直到宴會完畢,打道回府。這時他已經疲憊不堪,可是他知道必須撐下去,不然出了事,公司是不會負責。而他還有三個小孩嗷嗷待哺,等著爸爸回家。於是,從花蓮開回新竹,依序把客人送回關東橋、北埔、峨眉,最後一站頭份已經凌晨兩點。回到家,終於在三點就寢。但是他睡不著,因為隔天是周一,又要開始開著這輛遊覽車,在竹科跟南科之間往返奔波。
另有一次CASE,是一群學生要去秀姑巒溪泛舟,學生希望省住宿費,公司便答應晚上十點從新竹出發。就這樣,在眾人皆睡司機獨醒的情況下,長途夜車艱辛的來到瑞穗。
但漫長的職業大客車生涯,縱使飽受這麼多疲累,歷經無數驚險,他還是平安養大了小孩,總算等到即將退休的一刻了。
「你知道嗎?能夠平安退休,真的很幸運很幸運!」 他說。
但,他帶來的勞資爭議調解單上面寫著:
勞方:請求返還百分之六勞退金。
資方:勞退金均依法提撥。
這樣的爭點是什麼?
看了他的薪資單才發現,原來資方雖然每個月提撥百分之六的勞退金,但是也每個月扣了司機這百分之六的錢。因此,本來公司應該提撥的退休金,再度轉移到勞方身上!是的,公司說「勞退金均依法提撥」,沒有錯,依法提撥,但公司沒有說的是:這些提撥的錢都是從剋扣勞方血汗錢來的!!資方一毛錢都沒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