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 年代的臺中,住著一名正值桃李年華的女子,名叫「定森芳野」。
在當時自由戀愛風氣漸開的社會中,她偷偷地愛上了一位商人,並瞞著父母開始交往,但小孩的這點心思怎麼可能逃得過父母的法眼,在父母逼問下,女孩供出了實情。接著就是一場父母禁止情侶交往,並且強迫拆散的臺灣戲劇 SOP 戲碼。
某個下午,定森芳野趁家人不注意時從家裡逃了出來。逃出來後,她不知道該往哪裡去,走著走著不自不覺就走到了臺中公園的湖邊,她蹲在湖邊,沉默了一會兒後,心中抑鬱的再也壓抑不了,最後忍不住放聲大哭。哭聲持續一段時間後,突然間斷了,取而代之的是群眾的尖叫聲。
女孩跳湖自殺了。
她想不出其他辦法,只好用這種方式表達抗議。
幸好,湖並沒有很深,加上附近又剛好有位正在巡邏的警員,聽到呼救聲,立即衝到湖邊,連泳褲都沒換,就直接神勇地跳到湖裡將女孩救了上來。
很幸運地,女孩最後沒死,但這件事也上了新聞。
接下來幾年,臺中公園又陸續發生一些自殺事件,1927 年一位林玉嬿的女傭在臺中公園裡尋短;1930 年6 月一位精神異常的少女跳水自殺。為何這群人要選擇在公園結束生命呢?
當時有一個說法是:在公園自殺可以引人注意,這種說法似乎有些武斷偏頗,但若反過來思考,臺中公園確實是一個人潮眾多、容易引起關注的地方。那麼,曾幾何時這裡變成一個公園?而人潮又是如何變多的呢?
若回溯都市公園的發展過程,在德國,公園原本僅是歐洲貴族專屬的私家園林,十八世紀以後,伴隨啟蒙運動與浪漫主義之影響,專家逐漸開始設計對一般民眾開放的公園,甚至希望在園內設置雕像以培養民眾的愛國精神。十九世紀以後,公園越設越多,腹地也逐漸廣大。此時,適逢日本人到歐洲留學或進行考察,日本人便將這些設園的理念引進國內。而最後,這個公共空間的概念也伴隨日本的統治來到了臺灣。
1895 年日本來臺後,12 月將臺灣民政支部從彰化移到東大墩(約為現在的臺中市)時,據當時的人表示,「東大墩的街道不僅狹窄潮濕,溝渠設備不全且汙水四溢,一旦有傳染疾病,容易流行。地面大多是石礫,以致舉步維艱。而且境內的萬春宮過於突出,阻礙了行人在街道上行走,此外,花街柳巷穿插街道之中,也嚴重影響市容觀瞻」
為了改善骯髒不堪的市容,1896 年巴爾頓(William Kinninmond Burton)與濱野彌四郎二位技師提出了都市計畫。1900 年進行第一期的「市區改正」,而臺中公園就是都市計畫的重點項目。1903 年,臺中公園落成於火車站東北方的新高町,鄰近繁榮的商業地帶(至今仍是),正好供民眾或旅客在消費之餘可來此處休息。總之,這是個結合休閒、娛樂和消費的絕佳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