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行手機日益普及,功能越來越強大,用戶上網無論視訊、免費通話、查閱資料、購物、繳費、檢舉交通違規、玩遊戲、收看影音節目,完全不受時空限制。唯二缺點就是畫面太小,看久了眼睛痠痛,頸椎、手肘也很不舒服,如果不能減少使用行動裝置的時間,也許該考慮選用手機、平板電腦的投影裝置。
4G時代 人人行動上網
臺灣12歲以上民眾,持有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的人多達1,432萬,4G上路近半年更暴增101萬人,普及率接近7成,智慧型手機上網人數突破1000萬,普及率58.7%,或很快超越PC上網人數。(參考影片來源:INSIGHTXPLORER)
手機上網不光是查閱資料、回覆訊息,相關調查指出,台灣40歲以下民眾,逐漸習慣於行動裝置收看影音節目,每天至少1小時;而睡前到凌晨時段(22:00~06:00),上網收看影音節目的族群,已經高於同時段電視收視人口。
電視盒 vs. 電視棒
麻煩的是,設計輕巧的行動裝置,很難兼顧人體工學,看影片、玩遊戲的時間較長,頸椎、肩膀、手肘、眼睛就非常不舒服。如果在家中以行動裝置上網,還不如把手機(平板)畫面,傳輸到電視上。
市售電視棒、數位機上盒產品,就是把手機、平板電腦上下載的影音訊號,透過路由器(Router)、點對點等傳輸方式,投放到電視機,讓用戶能夠看著電視操作手機。Google與蘋果都推出自家手機投放裝置:Chromecast、Apple TV,能夠鏡面投射手機畫面到電視機,活用成為家庭電視娛樂中心。
Chromecast上市1年熱銷400萬隻,號稱搭配各類APP,就能讓一般電視機變身Smart TV,由手機直接遙控,性價比睥睨絕大多數媒體串流設備。然而對一般人來說,Chromecast的設定、操作複雜,需要懂3C的人幫忙才能搞定。此外,每種媒體播放App只支援一種影音格式,看TED演講要下載TED APP,看手機相片要下載Google相簿App.......,即便是網路達大力推薦的「神器」級App,設定步驟(…..在網址列輸入….)說明,通常讓人想直接放棄。
Apple TV 整合佳、但只讀取iOS裝置
造型時尚的Apple TV,不需連上網路,就能以點對點方式傳輸,將Mac、Macbook、iPad、iPhone等iOS 裝置內容,鏡面顯示到電視機上,雖然價格比Chromecast貴了3倍,產品功能確實強大。美中不足之處,就是不能讀取其他作業系統的手機,一家人手機若分屬不同作業系統,得購買各自適用的串流投影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