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臺中市郵差黃先生在大里區國光路二段拾獲一個咖啡色皮夾,發現內有新臺幣9千多元和證件,郵差心想失主一定非常著急,趕緊將皮夾送交霧峰警分局國光派出所處置,值班警員林千蕙查看皮夾內是否有失主的相關資料,透過失主張小姐的身分證戶籍資料聯絡家屬後取得失主的電話,立刻通知失主前來認領。
失主張小姐(73年次)接獲通知,立即趕往國光派出所領取皮夾,張小姐告知員警自己是從高雄前來臺中遊玩,當時在國光路二段附近買東西,購物後發現皮包不見了,內心十分的著急,立即尋原路尋找,心想皮夾內有新臺幣9千多元是這趟旅程的旅費,應該已遭人撿走占為己有,心情十分沮喪。
此時,接獲警方通知皮夾為郵差拾獲已送到派出所,請張小姐到所領取,皮夾失而復得由悲轉喜迫不及待趕至派出所領取,張小姐到派出所領取皮夾時,想表達酬謝,惟郵差黃先生婉拒張小姐的好意,張小姐對郵差先生拾金不昧暨警方積極迅速通知表達由衷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