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台灣就變調? 中市衛生局查到山頭火拉麵用過期原料

2017-03-21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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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台灣就變調? 中市衛生局查到山頭火拉麵用過期原料

來台灣就變調? 中市衛生局查到山頭火拉麵用過期原料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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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近年掀起一股日本拉麵風潮,因此也吸引一些日本當地人氣的拉麵店家來台灣開店,並尋求海外消費市場,其中來自北海道的山頭火拉麵,便是掀起台灣「瘋」日本拉麵風潮的人氣店家之一。不過現傳出有民眾反映山頭火拉麵台中大遠百門市,使用過期原料製作料理。台中市政府衛生局稽查後,確認山頭火拉麵違規,並移請該公司設立縣市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進行後續裁處。


台中市衛生局表示,有民眾反映台中大遠百山頭火拉麵店疑似使用逾期胡椒調味,衛生局獲報後,隨即派員前往稽查,並於該店乾貨庫房貨料架上查獲貯存逾期「飛馬粗粒純黑胡椒」1罐(有效日期2016.11.23),與「山頭火(SA)-益強粉」1包(有效日期2017.3.8)。該店店長說明黑胡椒粒使用於海鮮拉麵,而益強粉使用於炸豬排前裹粉用。


衛生局表示,山頭火拉麵該家門市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依法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但因山頭火拉麵的公司登記地設立在台北市,因此該案已移請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後續裁處。


中市衛生局表示,現場稽查山頭火拉麵店台中大遠百門市,發現該店不符多項「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事項規範,已責令業者限期改善,如屆期未改善,將依法裁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圖/台中市衛生局)


中市衛生局另表示,現場稽查山頭火拉麵店台中大遠百門市,發現該店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事項有:餐廳作業區個人物品、清潔劑、消毒劑無專區擺放管制、垃圾桶及廚餘桶未加蓋、乾貨庫房原料未確實遵守先進先出管理,已責令業者限期改善,如屆期未改善,將依法裁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逾有效日期的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違者得依同法第44條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本文經轉授權自台灣好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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