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一張國民旅遊卡,見證基層公務人員的不堪

2019-04-06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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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大法官釋字第707號解釋指出,基於憲法上法律保留原則,政府之行政措施雖未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但如涉及公共利益等重大事項者,原則上仍應有法律或法律明確之授權為依據,就是這一號解釋讓過去的「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因為與憲法上法律保留原則有違而被部分廢止,制定了「教師待遇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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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的重要性不亞於教師,而且拿到薪水都是來自納稅人的錢,但是在待遇制度上顯然不受尊重,完整的待遇法律卻遲遲未能制定,除了各種專業加給表之制定方式不透明外,像是未休假加班費之類的待遇也不受保障,換句話說,這是變相的奪公務人員基本權利,也讓用國民旅遊卡剝奪財產權的政策有機可趁。

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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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員額配置失當以及業務超載

以政治大學陳敦源教授為首的研究發現,政府組織的設計,理想上來呈現上級人數少,基層人數多的金字塔結構,為了讓基層能過濾與執行各種業務後再給上級決定,可是因為上級所交辦的業務類型、複雜的程度還有總是必須在極度有限的時間完成,加上基層人員會收到「各種」上級交辦臨時性的業務,結果造成基層人員業務超載、過勞以及職業倦怠,最後拖累公共服務的品質還有國家的整體競爭力!所以加班越多,效率越差,也付不出加班費,連國民旅遊卡可能都沒空刷。

筆者呼籲,基層公務人員將他的一生奉獻給國家,除了養家活口得以溫飽以外,是不是能讓他們在職場以及社會上能擁有一些尊嚴。如果,政府的選擇是要繼續讓外界對公務人員有所誤解!要繼續撕裂公務人員與勞工之間的情感!繼續忽視員工的工作權保障!繼續用凌亂不堪的待遇制度來維繫他與員工之間薄弱的信任嗎?那這將不是一個聰明政府的決定,也絕對不是一個善良的雇主的作為!希望政府能革除過去的錯誤,將公務人員的工時、待遇福利以法律位階明定,並且一起用最短時間內把國旅卡給付方式正常化,該廢止的政策就讓他過去吧!

*作者為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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