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肯定,法輪功是強摘器官的器官來源,且可能是主要來源。」─「中國法庭」6月17日判決
北京當局2014年宣稱,自2015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死刑犯器官,「公民自願捐獻」是唯一的合法器官移植來源。然而針對中共活摘器官罪行進行聽證的國際獨立民間法庭「中國法庭」17日在英國倫敦做出裁判,指出中國依然存在處死囚犯以強摘器官進行移植的現象,受害者多為法輪功學員,也可能包含維吾爾穆斯林、藏傳佛教徒及基督教徒。與其他國家不同,中國當地患者等待捐贈的時間非常短,甚至可以事先「預定」接受關鍵器官的捐贈。
此民間法庭是由「終止中共器官移植濫用國際聯盟」(Etac)所發起,法庭全名為「中國強制摘取良心犯器官問題獨立法庭」,簡稱「中國法庭」(China Tribunal),其聲明指出,強摘器官屬於中國器官販運體系的一環,過去中國器官移植的來源多為死囚,不少指控也提到,有良心犯遭謀殺、活摘器官,移植給付費前往中國接受手術的患者。
「中國法庭」過去1年內分析所有蒐集的證據,聽取了超過50名醫學專家、人權調查員和受害者提供的證詞與意見。「中國法庭」聲稱,沒有證據表明中國已停止強摘器官行為,可以排除合理存疑而裁定中國政府是「犯罪政權」,犯下了反人類罪行。
法庭主席尼斯(Sir Geoffrey Nice QC)曾擔任前南斯拉夫戰爭罪問題國際法庭的檢察官,他表示:「結論表明,很多人無緣無故地以不可置信的可怕方式死去;可能會有更多人遭受類似境遇;我們所生活的星球上,現今所知最古老文明之一的國家,正被屬於極度邪惡的這些人所統治。」
法輪功囚犯:獄中多次接受體檢,當局疑似篩選器官來源
受到「死留全屍」等傳統觀念影響,中國過去較少人自願捐贈器官,死囚器官成為器官移植來源的大宗,據稱受摘取者當中,不乏法輪功等宗教少數族群成員。李洪志1992年創法輪功,鼎盛時期中國境內曾有超過7000萬支持者,但宗教活動引起如此大規模的死忠支持,使北京當局感到備受威脅,並在1999年宣布法輪功為邪教,學員受到警方的肆意打壓。其他宗教少數群體,像是藏族、維吾爾族穆斯林以及基督教徒,受到摘取器官對待的證據則較少。
《衛報》(The Guardian)引述「中國法庭」說法,中國每年進行的移植手術多達9萬例,遠高出官方數字,中國醫療院所提供的資料指出,病患等待器官移植的時間非常短,通常只需要數個禮拜;此外調查人員曾詢問中國醫院有關器捐者的資訊,醫院回應,有些器官來自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境內曾遭拘捕的法輪功、維吾爾囚犯也表示,他們在牢裡多次接受身體檢查、血液檢查。這似乎是在篩選符合捐贈器官資格的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