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有這些情形的新進公務人員被綁在機關,對機關或個人都在造成傷害。被規定強留在機關的個人,每天都倒數著「刑期」,等待可以轉調的那一天,不會想要陞遷;且掛心家中孩子或父母,可能也常常被迫要請假、早退,或週末結束後較晚回到工作崗位上。不但如此,其他同事因此被迫承擔遺留下的工作,或受不想陞遷的消極氛圍影響,影響團隊工作士氣與效能,長官也不易領導,這一場單位內的茶壺風暴,不用爆發就可以推斷,由一盤散沙、心有怨懟的人來推動政府業務,稍有不慎便將使得人民權益受損。
政府的考選用人制度當然可以設計公務人員的調任,可是制度設計一旦完全違背人性又冷酷無情,對於這些年大力推動「友善職場」和「員工協助方案」的主管機關來說,無疑是一個個顏面盡失的耳光!此外,管理學的心和技法都強調帶人帶心,強化組織承諾,這才是養成人才、鍛鍊管理者領導能力、以及培訓部屬者把事情做好的根本途徑,我們目前的限制轉制度卻放棄了這個根本,捨本逐末之虞,還喪失了組織內部的和諧與進步。
主管考試法規的考選部,以及主管我國政府人力運用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請慎思!別再讓行政機關的面子與裡子雙輸,最終還導致政府全盤皆輸的局面。
*作者為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