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懸還說,一般大眾要給予這樣議題更多祝福與支持,不是多數人與少數人的問題,而是大家什麼時候可能在民法上遇見的不斷舉證,提出自己應受保障過程有關的爭議,「它現在已經在發生」。
「法律要常常像道德一樣 被我們拿來修繕」
張懸說,如果大家希望要看待真正的法律,就要接受大家眼前神聖的民法,就是應該要被觸碰與挑戰,「常常像道德一樣,被我們拿來修繕,不是高高在上舉著旗幟,它也不是我們拿著匾額去砸破別人的頭,只因為我們用傳統文化或道德去定義別人」,張懸認為,大家永遠要拿道德修繕自己看待世界的觀點。
「我們如果這麼依賴法律,也渴望信任法律,就要知道法律對人類的珍惜,就要常常去修繕它,而非對已經發生的現象避而不談或是一言以蔽之」。張懸認為,既然要經過不能一言以蔽之,且這麼漫長痛苦的討論,就應該要先增加一般大眾對於討論的深度廣度,「我們建立思考這件事情邏輯的過程,產生了邏輯,我相信就不再是輕易的只是互相指責善惡,或是黑白對錯的過程,法律並沒有要服務絕對的善惡」。
「雖然法律難以改變偏見 但法律不能為偏見服務」
最後,張懸也用一段話送給在場的人:「雖然法律難以改變人們的偏見,但法律不可以為偏見服務,更不可以使人們的偏見或習慣,因法律而直接或間接的產生力量,這是我們對於法律的期待,不管它是在價值上需要我們的肯定,它也需要我們每一代重新去定義或重新去豐富它;而法律的功能既然也有服務,每一個人生存的條件或生活的品質或生活的狀態,那麼我們就要讓法律的這個工具,永遠跟著文化還有現象一起承受這樣的痛苦,但是要變成更銳利的工具,讓每一個人都可以充足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