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風暴原點,殺人嫌犯陳同佳宣稱「月內來台自首」

2020-10-02 10:59

? 人氣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2019年10月23日出獄時曾表示,對不起社會,願意赴台「自首」。(美聯社)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2019年10月23日出獄時曾表示,對不起社會,願意赴台「自首」。(美聯社)

2018年2月在台北勒斃懷孕女友、並且逃回香港的殺人嫌犯陳同佳,是港府強推《逃犯條例》(又稱「送中條例」),並且引爆「反送中」風暴,以及後續「港版國安法」風波的原點。他在香港因為洗錢罪入獄29個月,2019年10月出獄時表明「願前往台灣自首」,但迄今未能成行。港媒《香港01》2日報導,陳同佳已通知台灣律師聯絡相關部門,代為處理回台自首安排,希望能在10月份內成行。陳同佳也再次向死者潘曉穎的父母致歉,感謝潘媽媽表示「願為他求情」。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陳同佳為何殺人?

陳同佳與潘曉穎當初是以情侶身份從香港來台旅遊,但潘曉穎卻在旅館慘遭殺害,並且棄屍淡水竹圍捷運站附近。陳同佳曾在香港法院審理時透露,他是因為女友自承懷孕,還說腹中胎兒是前男友的孩子,在看了女友手機裡的性愛影片後才憤而行兇。但這部分的供詞只是單方面說詞,因此陳嫌的殺人動機仍有待調查。

因為洗黑錢罪(即因為處分死者財物所觸犯的「處理犯罪得益罪」)被判29個月有期徒刑的陳同佳,去年10月23日刑滿出獄後便未曾公開露面。雖然他曾表示願意來台自首,但始終沒有付諸行動。死者潘曉穎的母親日前接受港媒專訪,聲淚俱下要求陳同佳立即赴台投案。潘母說,她與先生痛失愛女兩年、精神大受困擾,甚至罹患憂鬱症與創傷後遺症。這段時間潘母雖然也兩度去信,要求一直代表陳同佳發言的管浩鳴牧師勸說陳儘早投案,但管僅稱要「等待時機」,便不再回覆。

為何香港不審理陳的殺人罪?

香港政府曾表示,香港法庭對於陳同佳在台灣涉嫌罪行並無管轄權,不過士林地檢署曾3度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請求,表示已掌握關鍵證據及情報,希望與港府協商如何處理陳同佳案。但居中聯絡的陸委會表示,港府從未回應台方的司法互助請求,也拒絕進行會商。香港政府寧捨近路不走,而是提出《逃犯條例》修正草案,以便建立與大陸、澳門、台灣的司法互助與嫌犯移交制度,但此舉也引發送中疑慮,掀起了香港近年最大規模的抗爭活動。

潘母公開提出10月23日的「投案最後期限」,也就是說,陳同佳出獄滿一年後若未能赴台投案,她就會有「進一步行動」。不過潘母也說,若陳同佳赴台自首,她願意為陳求情。《香港01》2日報導,當初勸說陳同佳自首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這幾天已親自與陳同佳及其父母見面,討論自首事宜。

管浩鳴並且公開陳同佳的錄音內容,陳同佳在這段僅有23秒的錄音中,除了再次向死者父母表示最大歉意,還說「我返台灣的想法一直沒有改變過,我會請律師安排返台灣自首的事情,請你們放心」。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曾經表示,台灣的刑事警察局跟香港警務處已建立「單一聯繫窗口」,如果陳同佳確定要來台灣面對司法,隨時可以透過窗口聯絡安排,依法辦理。但《香港01》稱,目前還不清楚陳同佳是否透過窗口該處理。

喜歡這篇文章嗎?

李忠謙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