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澎杉消失的這段期間不在新加坡境內,4月才返回新加坡,而警方5月再度傳喚他,但他依舊未到警局報到,警方之後以「不服從警方命令」及「冒犯基督徒和穆斯林宗教情感」等罪名起訴他;新加坡國家法院6月判處余澎杉6周徒刑,刑期自2016年10月13日開始,而他在丹那美拉監獄服刑21天後,因表現良好,而在11月3日開始改以「在家拘禁」模式服完剩下刑期。
國土安全部上訴失敗 余澎杉將申請綠卡
由於新加坡規定年滿18歲男性必須服兵役,余澎杉也不例外;2016年12月,余澎杉在進行服役健檢前1天離開新加坡,飛抵美國芝加哥後告訴海關人員,他要尋求政治庇護,因此被送往芝加哥附近的麥克亨利郡監獄拘留。對於自己得到美國庇護,余澎杉直言「喜出望外」,並稱「會錄製更多影片,多數是批評新加坡政府......甚至擴及美國政治領域」。
余澎杉的律師表示,余澎杉獲得庇護後的1年內可以申請美國永久居留權(綠卡),也表示DHS可以對此案再次上訴,但BIA的3名成員一致認同給予余澎杉庇護,這樣的決定毫不含糊,因此DHS要再上訴的機會不大。另外,美國法院3月准予余澎杉的庇護申請時,新加坡內政部就說,美國有權接納發表仇恨言論的人,強調在新加坡發表任何仇恨言論,就要接受司法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