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所謂的密件,根據媒體報導,蔡政府任內也收過兩次,也同樣用密件轉發,難怪施俊吉會強調,總統府函轉陳情函是正常作業程序,不然不就變成蔡總統也為了慶富向政院施壓,還施壓兩次?更離譜的是,根據施俊吉的答覆,這個所謂的密件,就是「一般公務機密」,可以提前解密的。政府機關公文有多少公務機密,難道每個密件都表示有弊案嗎?
就以最普通,最簡單的政治邏輯來看好了,馬政府,或馬英九本人,真要護航,會笨到發公文給這麼多部會,還留下證據嗎?怪異的是,爆料媒體的執筆記者或主筆,都是閱歷豐富的資深記者出身,卻看不出這樁「普通陳情案操作成弊案」的手法,也完全無視慶富總裁陳慶男曾被視為綠營金主的訊息,從政治反思到媒體,更讓人不解,也不寒而慄。
可議的是,所謂的「黨政人士」及「府方高層」,上週已透過特定媒體放話,發現沒有激起太多媒體關注後,一模一樣的內容再提供給兩家媒體,操作痕跡著實太過明顯。而且,為何媒體會有政府公文內容?相關公文理論上是由總統府存檔,何以媒體會有公文檔案,這中間沒有洩密問題嗎?台北地檢署不應該主動剪報分案了解嗎?
筆者要點醒一下現在的掌權者:要辦馬英九,只要真有證據,全民都會支持,府方或政院調查小組,有證據就直接移送,但用下三濫的放話手段,又是很明顯粗糙到老練政客都會不好意思的手路,小心反作用力最後會傷到自己。
*作者為司法實務工作者。本文原刊《筆震》論壇。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