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治跟蹤騷擾、杜絕犯罪前兆,延宕多年的《跟蹤騷擾防制法》(糾纏行為防治法)在立院本會期的內政委員會再度排審,15日的聯席會議上,內政委員會總召、國民黨立委林思銘更向行政部門各部會代表說了重話,「請各機關不要再存立院會屆期不連續的僥倖心理」,林思銘說,若各部會書面報告無法反映「建設性意見」,他會要求各部會首長與政院代表列席。
由於各立委提的相關草案已高達18個版本,但獨缺行政院版本,林思銘也在會上請行政院聯絡人轉達政院秘書長李孟諺和政務委員羅秉成,若提報院版的速度仍然緩慢,他也會邀請兩人參加會議、進行協商。
在具體時程上,由於2位召委是輪流排案,林思銘15日表示,若院版立法若早點送出,就在隔周一(4月26日)排審,或在該周三、四(4月28、29日)排審,進入逐條審查階段,力求在本會期要出委員會、送到院會去二、三讀。
立委重視,已提18個版本草案
林思銘受訪時表示,2018年時該法就出過內政委員會,但後來院會協商時沒有完成。據了解,最主要是警政署表示警力不足,但去年10月發生的長榮外籍女大生命案、本月屏東通訊行女店員遭男子殺害,又讓社會對遲遲未通過的該法表達重視,這次立院有18個版本提案,顯見對其重視。
「這個會期我當召委,要有這個決心完成立法」,「在這個會期,不能再拖了」,林思銘指,相關跟騷報案每年有7000件,若加沒報案的大概2萬件,包含警政署、司法院都擔心一旦跟騷法制化非辦不可時,既有人力會不足,連司法院提出的報告,也直指「未經行政機關先行處理即直接向法院聲請,法院亦難以負荷大量案件。」
何以一定要立防治跟騷專法?由於非家庭成員關係、無性騷擾的跟騷行為,不適用既有的《家庭暴力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就算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也最多只能罰3000元,因此有制訂專法必要。
立委葉毓蘭也質疑立法牛步。葉毓蘭說政院負責這項法案的政委羅秉成,指法案延宕的原因,是民團意見與版本太多、司法院對核發相關令狀有意見。對此葉毓蘭質疑說,其實去年12月相關機關已提出意見,內政部也在今年1月15日召開會議蒐集民團意見,為何這些問題拖延3、4個月,政院仍無進展?
跟騷法有警察和法院兩層保護
這個擬訂立的《跟騷法》,其實分為2個層次。林思銘解釋,若出現跟騷情況,第1層是向警察機關申請,由警方提出「警告命令」,若不聽從,再向地方法院申請「緊急防制令」,還可以對跟騷者要求遠離一定距離、或者接受身心治療與輔導教育,違反警告命令或防治令,都能處一定罰金或拘役。
林思銘也表示,依照現在的社會情勢,可以反映立法的迫切性,當美國加州在1990年就訂立第1部反跟蹤法案、加拿大則是在刑法增訂有關規範跟騷行為,日本也在2000年制定《纏擾防治法》時,台灣在沒有法律授權下,公權力沒有對相關行為即時介入,則無法達到犯罪防治,讓悲劇一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