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先進國家分類,經常是由獨立於政府體系的特別委員會決定,因為他們看得出問題所在,所以除了醫事人員外,很簡單地就以年齡為分類標準,一來相當科學,二來簡單明白,誰也不要爭,連日本天皇也要依照年齡排隊。但在台灣,排順位的專家們想的很可能不是這樣-決定我前途的「長官們」怎麼可以排到後面?難道我不想升官了麼?這就是我們疫情指揮中心大小事一把抓的後果-沒有任何人監督,決策不合理也無所謂。外界就有流言,說某黨高層早已打過疫苗;當然希望這不是事實,但黑箱和不夠透明就難以杜絕傳言。疫情紓困也是一樣,到底紓困的企業對象是否有黨派的差別待遇,外界無人知曉,不像美國在紓困時還會設立一個獨立且跨黨派的「監督委員會」,可以監督任何相關事務。
台灣的排序模式,變成現在的第二、三、四、五、七類都是「職業類」別,但是卻又不詳細解釋各種職業包含的人員為何,導致各類別的定義可以由造冊的各種團體自行認定,一旦被外界發現定義過於寬鬆或太過嚴苛,當然就會發生各種爭議,引發不公平抱怨或政治口水戰。這種現象,就是行政效率低落的現象,在新加坡就不會發生,他們一定鉅細靡遺地將各類別涵蓋的對象定義地清清楚楚,不像我們這裡,向來就是不清不楚,讓三個單位可以有四種看法。所以,某些縣市的鄰長被列入第二類,但你既然不規定清楚,那又能如何?
最後,國人自律守法的精神和先進國家還是有別,一大堆濫用機制去圖利自家人、自己顧客、自己選民或金主的情事層出不窮,印證了這是個「理盲而濫情」的國度。我國的道德教育亟待加強,但教育當局似乎迫不及待地要將「四維八德」的「老東西」從學校中剔除,被對岸譏為「不到台灣,不知文革還在搞」,未來幾乎確定,還要嘗到更多苦果才會反省。
*作者為華梵大學人文教育中心兼任特聘教授,美國約翰霍浦金斯大學經濟學博士,台大和文大退休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