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各單位就進一步加強落實環保督察,2017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特別提出:「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只有恢復綠水青山,才能使綠水青山變成金山銀山。要實施好『十三五』規劃確定的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
其實大陸環保規範並不寬鬆,2015年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不但設定高罰則,也對政府嚴格規定監督責任,並引進公益訴訟制度,惟鮮少嚴格執行。近期才逐一執行原有的環保法規。此外,自2018年起又推出許多環保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爲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規定繳納環境保護稅;《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管制;還有《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多個環保相關規範一一落實。
對台商的影響與因應對策
許多製造業的台商以中國大陸為生產據點,部分企業對環保的要求並不高,進而造成生產據點的環境汙染,有些廠商即使有裝設環保設備,基於成本考量也不願意啟動,過去大陸以經濟發展優先,對環境保護意識低落,未嚴格執行各項環保標準。
然而,隨著大陸經濟高度發展之後,人們開始重視生活環境,大陸官方也逐步落實各項環保標準,取締違規廠商,許多台商才驚覺大陸官方這次是玩真的,污染企業備受壓力,加上今年開徵的環境保護稅都讓台商成本大幅提升。針對此一問題,本文提出以下幾個對策:
第一,台商應切實遵守環保規範:部分國內媒體報導,大陸此次嚴格執法係針對台商而來。事實上包含大陸本土企業及外商企業都深受影響,而非只針對台商。大陸台商應正視此一趨勢,強化環保要求,切實遵守大陸中央及當地的各項環保規範,將負面衝擊降到最低。
第二,爭取緩衝調整時間:工廠引進環保設備與改善汙染需要一定的時間,無法一蹴可幾,應設法協助台商與大陸各地政府協商緩衝時間。然目前兩岸關係緊張,陸委會或海基會恐幫不上忙。建議可透過國共平台或是台商組織(台企聯或是各地的台商協會),爭取台商緩衝期間。
第三,規劃產業轉型:目前還有為數不少的大陸台商,還在從事高勞力密集的產業,汙染也相對較為嚴重目前沿海城市也不歡迎汙染型的企業設廠,台商應盡早轉型升級,提高產品的附加價值。
第四,分散風險:此次被波及的昆山台商,不乏是模範台商,不太可能從事環境污染,卻可能因周邊環境汙染差點被迫全面停產。從此一事件經驗,台商應分散生產據點,避免突遭勒令停工,而蒙受過大的損失。
搶占環保商機
大陸加強環保要求,同時也產生了龐大的環保商機,台商也盡早佈局相關產業,搶占未來極大的綠色商機。例如:防治污染設備、環境檢驗儀器與設施、設立資源回收機構、回收資源再利用與生態休閒產業等。由於台灣已經注重環保多年,建立諸多制度,資源回收產業蓬勃發展,正可將台灣經驗引入大陸。
*作者為中華經濟與金融協會副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