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陳柏惟遭罷免,但少數推翻多數的反民主現象,印證遊戲規則極不合理,當年促成現制、如今仍在國會擁有多數席次的民進黨團,必須負起責任,再次推動修法。
我要謝謝不支持我,投下『同意罷免』的你……,我相信你對這塊土地有很多的期許,希望由你覺得更適合的人來服務。」10月23日傍晚,台灣基進黨立委陳柏惟在罷免案確定通過後,現身服務處發表感言。就職還不滿1年9個月的他,是台灣第一個被罷免成功的國會議員。
這場對決中,投同意票的選民共7萬7899票,超過該選區選舉人數4分之1的法定門檻,且高於不同意票,但遠低於陳柏惟當選立委時拿下的逾11萬票。儘管當事人認為被罷免「不是規則問題」,但「少數推翻多數」現象,顯然與民主政治精神有落差。
檢視罷免案領銜人羅列的陳柏惟不適任理由,如「無心地方服務」、「背離選區民意」、「發言荒腔走板」等,多為主觀價值判斷,缺乏具體失職事證,對於是否罷免陳柏惟持相對客觀立場的台北市長柯文哲,也將這次投票視為仇恨動員,並非健康的社會氛圍。
仇恨動員,無助社會氛圍,更造成嚴重內耗,因為台灣每一次投票都代表著藍綠對決。例如國民黨前後任主席江啟臣、朱立倫,都將拉下陳柏惟視為首要目標,多次到台中拉抬罷免方聲勢;民進黨立委則紛紛聲援友軍,連總統蔡英文都在投票前錄製影片力挺。陳柏惟被罷免去職後,留下的立委空缺須在3個月內舉行補選,同樣場景勢將再次上演。
舊制罷不了 現制太寬鬆
不同選制應設不同標準
「政治精英難道沒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可做?」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王業立批評,陳柏惟被罷免,使台中市第2選區選民將在兩年內投票3次,只為選出1席立委;而無論補選結果由誰當選,反對方隨時也可再提罷免,將使台灣政治在反覆動員中空轉。
兩年內針對同一項公職投票3次的,還有因前市長韓國瑜遭罷免而補選的高雄市民。此外,桃園市前市議員王浩宇、高雄市議員黃捷遭連署罷免,差別在市議員為多席次選區,因此王浩宇被罷免,不必補選。針對台北市立委林昶佐的罷免案,已完成第2階段連署,極可能進入投票階段。
由此可見,陳柏惟被罷免的原因不只是個人言行,而是制度設計太過寬鬆。2015年,民間團體積極倡議,至16年時代力量立委高舉「還權於民」大旗,主張下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罷免門檻,並獲得擁有立院多數的民進黨團支持,將罷免通過條件由原本的投票率超過5成且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下修為同意票超過選舉人數4分之1,連署門檻也同步下修。
對地方首長或單一選區立委而言,現行制度將使陳柏惟所面對的「少數推翻多數」不斷發生,因為在最常見的兩強對決選戰,只要投票率達6成,就意味當選者得票高於選舉人數3成;但反對方只要動員25%選民,就足以「撕毀」藉民主選舉簽訂的任期契約,顯然並不合理。王業立因此建議提高罷免門檻為30至35%,且針對複數選區及單一選區制定不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