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對政府,英穩達破產案例是該有一些省思,想想國家是否該投入過多資源在光電產業,對台灣而言,這未必是一個具有利基、值得投資投入的產業。從太陽能光電的高收購價格、到光電板產業的投入、國發基金的投資,政府對此產業的「厚愛與照顧」不可謂不夠,是否能有回報,是讓人懷疑、更該審慎,因為,光電之路一路走來,躺在路上的先賢先烈,確實是多了一點。
以這次的苦主之一英業達集團而言,曾經高度看好太陽能光電產業,從2010年開始進軍太陽能產業,先後成立或入股3家太陽能相關企業,10年下來投資卻全成「打水漂兒」,英穩達破產就等於宣布集團的太陽能光電之夢的「夢醒時分」;英業達花了50億元入股的益通,是一家股價曾高達1205元的股王,而今安在哉?去年3月益通已下市清算。
而且,英業達的在太陽能產業的失利,未必能歸因於經營能力差,因為,連台積電、張忠謀都在太陽能產業上摔了一跤─台積電從2009年開始投入光電產業、入股另一家光電大廠茂廸,6年後還是退出,原因是找不到獲利模式,茂廸的持股最後也是出脫,而這2、3年來,光電產業更是「一片血海」,包括茂迪、元晶、綠能、達能、益通、聯再能等都曾先後宣布裁員,綠能則是解散公司。政府對光電的投資,是該有更強的風險意識才對。
邱吉爾曾說過:不要浪費任何危機。同樣的是:也不要浪費「學費」,英穩達破產案算是繳了數十億元的學費,業者、銀行、政府,都不要浪費這筆學費,好歹從中學點教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