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報稅,該留意這些重點!綜所稅、營所稅新制一次看

2022-04-22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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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國稅局提醒,今年報稅仍應配合政府防疫措施,呼籲民眾自行在家採用手機報稅或網路完成申報,快速、方便又可避免群聚風險。(盧逸峰攝)

北區國稅局提醒,今年報稅仍應配合政府防疫措施,呼籲民眾自行在家採用手機報稅或網路完成申報,快速、方便又可避免群聚風險。(盧逸峰攝)

5月報稅季將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辦理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務必注意下列三項稅制、二項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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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提高為192,000元

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全部免稅額與一般(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等特別扣除額合計數(即基本生活費比較項目合計數)的差額部分,得再自納稅者申報的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資料來源:財政部
資料來源:財政部

二、因應疫情調高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業者適用費用標準

●「醫事人員」各項收入適用的執行業務費用標準,無須個別舉證其受疫情影響情形,也無適用條件限制。

1、按財政部頒訂費用率標準的117.5%計算,例如西醫師全民健康保險收入的費用標準由每點0.8元提高為0.94元,掛號費收入的費用標準由78%提高為92%。

2、藥師健保收入(含藥費)適用的費用標準,由94%提高為97%。

●「非醫事人員」110年度收入總額較109年度或108年度任一年度減少達30%者,其適用費用標準得按財政部頒訂費用率標準的112.5%計算,例如私人辦理補習班收入的費用標準由50%提高為56%。

(延伸閱讀:又要報稅了,扶養親屬節稅最高可扣13.2萬元!一張圖看懂規定,以免報錯還要補稅

三、疫情補助免納所得稅

個人受疫情影響,自政府領取的補貼、補助、津貼及補償,免納所得稅。

四、手機報稅2.0全新上線

去年推出手機報稅新措施獲得熱烈迴響,今年手機報稅升級2.0,具有增列受扶養親屬及編修所得與扣除額功能,同時具備電子支付及行動支付功能,提供多元繳稅管道。

五、新增醫事人員憑證

今年除可繼續利用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的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已註冊內政部TAIWAN FidO行動自然人憑證(原行動身分識別)、其他經財政部同意的電子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限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台灣之星、遠傳電信、統一超商電信及亞太電信用戶)為通行碼外,新增衛生福利部核發的醫事人員憑證,均可使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透過網際網路查詢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並辦理網路申報。

北區國稅局提醒,今年申報期間仍應配合政府防疫措施,呼籲民眾自行在家採用手機報稅或網路完成申報,快速、方便又可避免群聚風險。如有任何申報問題,可以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如遇軟體操作問題,請撥打0809-085188洽詢,將有專人詳細說明。

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 留意四大重點

此外,北區國稅局也特別整理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重點、新制,提醒納稅義務人多加注意。

一、配合房地合一稅2.0自去年7月1日施行,營利事業出售房屋、土地、房屋使用權、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暨符合條件的股份及出資額,其屬分開計算者,應填報第C1-1頁計算交易所得或損失,按規定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後,再將交易所得或損失及稅額,分別填入申報書第1頁第134欄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及第135欄合併報繳。

二、房地合一稅2.0分開計算的房地交易所得額及應納稅額,仍屬營利事業當年度所得額及應納稅額範疇,也是營利事業適用投資抵減稅額的可抵減範圍,營利事業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申報計算基本所得額及基本稅額,應將分開計算的所得及應納稅額併同納入計算。

三、營利事業受到疫情衝擊,110年度營業收入淨額較109年度或108年度任一年度減少達30%者,其適用的純益率得按110年度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的80%計算。

四、配合行政院修正公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9條規定延長施行期限至今年6月30日止,營利事業受疫情影響且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繳清稅捐者,得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於規定納稅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辦理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注意新修訂內容,並依規定正確填載,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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