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精神科醫師,理應是慈悲為懷的人道主義者,公開贊成死刑似乎很奇怪。不是每一件事都有其背後的原因嗎?可能是小時候被父母不當的虐待、青少年時被霸凌、長大後種種的挫折,造成自卑、憂鬱、躁鬱、思覺失調,所以才會犯罪。阿彌陀佛、我佛慈悲,媽祖顯靈、救苦救難;凡事慈悲為懷,待我道慢慢施以感化,五百年後潑猴也可成佛。
唐三藏一直不斷的告誡孫悟空不可殺生,可沒有了那潑猴一路不斷的斬妖除魔,那西天可走的到?
務實點吧!人類彼此之間的相互殺虐從未停止過,動輒死幾十萬幾百萬人的戰爭,甚至種族屠殺,從未停止,甚至歷歷在目。烏俄戰爭還打不完呢!要是可以抓到發動戰爭的俄國總統普丁,請問是「該殺」還是「不該殺」?
最近接到好幾次法院的來函,要求影印病人的病歷作證物,其中有一個是侵占罪,一個是詐欺犯。我都不明白,睡不著、焦慮,或甚至憂鬱症,跟去侵占別人財物有甚麼關係,更不要說詐欺了。甚麼時候法官都這麼慈悲為懷,儘想著被告的其情可憫,卻看輕了被害者的正義何在?社會的正義何時是建立在慈悲之上的,律法的處罰與嚇阻,一直以來不都是社會秩序跟人民安全的保障嗎?做過頭了吧?
要我替他們舉證,說他們有精神疾病,可以減免其刑嗎?他們連自己來影印病歷,為自己舉證都可以不用來,精神科醫師該幫忙的喔?當然不,我把可憐的,奉法官之令的事務官罵了一頓,說我絕不替詐欺犯舉證,然後被威脅要傳我出庭作證,還在等著呢!
除了法律天平的失衡外,還記得嗎? 2021年4月16日凌晨,一大群黑衣人跑進派出所大聲咆哮,還拿起椅子砸壞電腦螢幕,大鬧96秒才逐一離開。時任松山分局長安排握手和解,後來10人被依妨害公務函送法辦,最後僅一人遭提起公訴。天啊!我們在甚麼樣的國家?這樣的行為不是要被當場壓制、關起來嗎?還握手和解?
審理之初,傳出該罪犯與警方達成賠償8000元和解的消息,當時分局長親自出庭,否認同意和解,並請求法院重判。案經審理後,依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判有期徒刑6月,可以每日1千元,易科罰金18萬元。最後檢察官考量犯人挑釁警方公權力等理由,不准讓他易科罰金,當場將他上銬發監執行。
「廢死」精神是司法系統的慈悲與莫名,卻是社會秩序的「待死」,人民憤怒不斷的累積
法律有「正義原則」、「比例原則」,一但在死刑的判定與執行上出了問題,正義被扭曲,司法比例跟著失衡,警紀也跟著敗壞。就像咂警局一案,警局的一堆警官們是甚麼樣的處置?法院的法官做出什麼判決?還要檢察官來沒收法官的易科罰金,單單這個案子,警政署長、內政部長、司法部長、行政院長都該下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