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對虛擬資產產業而言,由於虛擬資產波動性相對較高,相關企業更應該在資本結構上採取較保守的策略,且不該依靠借貸舉債方式過度槓桿經營。
另外,對於監理單位關注焦點之一「代幣上架」,中心化交易所應該有專門獨立的團隊,對任何欲在中心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專案項目,進行嚴格盡職調查與上市要求,替平台用戶做到一定程度的風險管理。
設置投資者保護基金
最後,面對各種極端情況,中心化交易所也都應該要建置額外的安全措施,如設立獨立的用戶資產保護基金,以確保用戶資產在受到極端事件或安全問題影響時,能夠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中心化交易所同時應確保這筆基金的規模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且妥善地保管該基金的安全。
例如,幣安在2018年成立「投資者保護基金(SAFU - Secure Asset Fund for Users)」,目的就是為了應對因極端狀況,或安全問題引發的用戶資產損失,同時我們也承諾會將該筆資金的規模將維持在10億美元。我認為,中心化平台應該建立類似的基金/機制,而監理單位亦可以考慮對業者提出類似要求。
結語
虛擬資產產業還在發展初期,在相關法規也還在不斷成熟的同時,我們不僅要滿足用戶需求,甚至應該要超越用戶的需求,為自己設下更高的標準,以贏得大眾(包括廣大的社群用戶、執法、監管單位以及政策制定者等)的信任,更甚,能夠幫助產業在用戶保護上形成更高的標準。
我著實相信,若有更多的平台能夠在用戶資產保護及透明度上遵循更高的標準,用戶的資產就能夠獲得更好的保障,產業也能發展得更為健康,這也是每一位產業從業者責無旁貸的任務。
作者簡介|Damien Ho
Binance Global Partnerships團隊成員,負責推動Binance在亞太區域,包含在台灣市場的業務發展。Damien在傳統金融及Fintech領域擁有深厚的產業知識與經驗,曾任職於本土及外商銀行,並曾在美商波士頓顧問公司(BCG)擔任合夥人,亦曾有在包括金融高管餐會、保發中心論壇等演講和授課等豐富經驗。
責任編輯/林彥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