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國土計畫即將上路,高雄市政府正加緊腳步推動「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與「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依照國土計畫法規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須於114年4月30日前公告實施國土功能分區圖,國土計畫正式取代現行區域計畫。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於11月7日及29日分別就這兩大議題,至市府進行訪談,協助解決實務執行面臨的問題。
分為國土保育、海洋資源、農業發展及城鄉發展四大類型
都發局說明,高雄市於今年8月7日提交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內容涵蓋全市土地的重新劃設,分為國土保育、海洋資源、農業發展及城鄉發展四大類型。劃設分區將直接影響民眾的土地使用權益,為了確保劃設草案合理性及後續審議順利進行,國土署於本月7日特別派員至市府針對繪製疑義進行討論。另本月26日高雄市也率先六都完成內政部國審會小組審議分區圖草案,將續至大會審議。
國土署指出,國土計畫也賦予地方政府規劃工具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以往非都市土地以管制為主,地方是沒有規劃權,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就是在依循全國國土計畫指示下,可以讓地方政府可以有自行規劃的彈性。透過議題導向式及由下而上凝聚共識之規劃,盤點鄉村地區重要課題,因地制宜研擬符合在地需求之空間發展策略及土地使用計畫。
高市府已就六龜、永安、大樹及茂林等區域進行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業中,訪談中市府提出規劃重要議題,包括六龜區的溫泉旅宿合法化、建地外擴、觀光設施不足等問題;永安區的養殖用地既有建物處理、農業發展地區第1類土地使用限制等課題;大樹區需解決社區生活設施合法化,以及觀光資源整合等挑戰;茂林區原住民族人則面臨部落建地不足、缺乏產業發展動能等。這些議題都需要透過國土計畫法定工具,結合地方發展需求與中央政策方向,尋求解決方案。
都發局說,此次國土署協同輔導服務團到府訪談,亦邀集市府相關單位地政局、觀光局、農業局、原民會、區公所等共同與會,針對各項議題進行深入討論,確認國土功能分區的劃設合理性及協助各區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所遭遇困難研商對策,以改善鄉村地區居住環境。市府將根據訪談討論結果調整規劃,並依國土計畫法規定時程內完成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實施的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