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32歲男子陳彥翔因與家人口角,朝自家正義輪胎行潑汽油,縱火燒死一家8口,然而卻被改判為無期徒刑。對比先前北捷隨機殺人案的鄭捷,當時葬送4條人命就被判處死刑,為何陳彥翔沒有?律師林智群也給出答案。
「鄭捷殺4人死刑」陳彥翔卻無期?
有網友質疑,如果陳彥翔燒死一家8口都能被判無期徒刑,那當時害死4人的鄭捷,若放到如今的法律下,是否也不會被判死,而是改判無期。對此,林智群在臉書指出,事實上陳彥翔、鄭捷的案件情況不太一樣。
林智群解釋,《刑法》看的是「行為數」,一個犯罪行為是一個罪、一個刑度,最後判是否要數罪併罰。以這兩個案子來說,鄭捷犯下「四個殺人行為」,而陳彥翔縱火算是「一個放火行為」,因此就算陳彥翔造成8人死亡,也不一定會判得比鄭捷重。
而至於陳彥翔逃過死刑,林智群認為,一般情況下奪走8條人命一定會判死刑,但陳男自首且後悔,因此法院給予減刑,「死刑減一次,就是無期徒刑了」,跟法官、律師是否廢死其實沒有關係,只單純看要不要因為自首而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