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美國洛杉磯聯邦法院裁定《生日快樂》(Happy Birthday to You)歌屬於公共財產,不在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範圍。2013年,製片公司你們早安(Good Morning To You)向法院提出訴訟,質疑華納公司(Warner/Chappell)並沒有《生日快樂》歌的版權,所以無權向使用者收取費用。
原為早安問好歌
這首耳熟能詳的《生日快樂》歌,前身其實原是一首寫給幼稚園小朋友的歌-「大家早安」(Good Morning To All)。這首歌的作者是一對來自肯塔基州的希爾姊妹,妹妹派蒂(Patty Hill)是一名幼稚園老師,她與姐姐一起合作寫下這首膾炙人口的旋律。
原先的歌詞並不是今天的「祝你生日快樂」,而是教小朋友簡單地早安問好,希爾姊妹後來將這首歌放在《幼稚園歌曲故事集》(Song Stories for the Kindergarten)一書中,並將版權交給出版商桑米公司(Clayton F. Summy Co.)。
Warner/Chappell never owned the rights to Happy Birthday after all. Cover versions go go go! http://t.co/RZEDdB81ca pic.twitter.com/Qc1JTzmBgL
— bandcamp (@Bandcamp) 2015 9月 23日
華納公司在1988年,以1500萬美元買下前身為桑米公司的白樺樹集團(Birch Tree Group),取得《生日快樂》歌的版權,並開始向使用者收費。雖然民眾私下唱這首歌不需要付費,但若電影、影集、廣告或是其他公開演出需要使用這首歌,都必須向華納繳費;靠著這筆進帳,華納公司每年可賺進200萬美元。
未擁有歌詞板權
2013年,製片公司「你們早安」想拍攝一部以「大家早安」這首歌為主題的紀錄片,華納公司得知消息後向製作團隊收取1500美元的費用,但是製作團隊不服,認為這首歌屬於公共財產,並非智慧財產權管轄的範圍,於是向法院提出訴訟。
22日,洛杉磯聯邦法院法官金恩(George King)裁定,桑米公司當初並沒有取得這首歌歌詞的版權,「當初,希爾姊妹只把這首歌的旋律及鋼琴改編版的版權給了桑米公司,並沒有包括歌詞的版權。」
原告代表律師里夫金(Mark Rifkin)對於法院的裁決表示感到高興,「在訴訟的第二階段,我們希望法庭能要求華納公司退還所有過去自1988年所收取的費用。如果他們每年真的能因此進帳200萬美元,那真是一筆大數目。」對於法院的裁定,華納公司回應:「我們將研讀法院判決書的建議,並再多作考量。」
僅在美國屬於公共財
儘管美國法院判定《生日快樂》歌屬公共財,這首歌在英國及其他國家仍在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範圍內,「仍要注意使用上的法律權限」。
1名智慧財產權律師歐文(Mark Owen)提醒,這個案例將帶來複雜的相關影響,例如若使用這首歌時並不在美國本土,法庭將會如何判決?因此,他建議紀綠片製作團隊「應該多加考慮判決帶來的影響,不要急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