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科學方面,我們也需要設計假說和推測。以為科學只需要分析是錯誤的觀念,優秀的科學家都深明此理。如果科學家都一樣嚴謹地蒐集資料,那麼能否成為傑出的科學家,則取決於推測的能力。
遇到衝突時,我們總是想到辯論、討價還價和動用武力,但是透過設計,可以有效解決衝突。我們可以設計一個結果,滿足雙方的價值觀,也可以設計過渡階段,設計退路、獎懲、保證條款和監督系統。
美國某些州的法律有一種非常有意思的衝突解決方法,但因為不為律師所喜而不常使用。解決衝突的正常做法,是一開始時雙方各自提出極端的要求,然後討價還價,逐步向中間方案靠攏,這過程會耗費大量的時間、精力和金錢。在我所講的另類做法中,衝突雙方不會見面,雙方各自設計出自己認為最合理的解決方案,然後交由法官或仲裁人選出合理的方案。因此雙方都會盡力設計出合理的方案,原本會用在討價還價上的力氣,如今都用在設計上,是這種做法最有意思的一點。如果雙方都設計出合理的方案,那麼法官選擇哪一個應該就無關緊要了。
設計的兩種方式
正常的做法,是釐清要求,形成「模子」,然後將一些東西套入這個模子中。如果你要設計一輛汽車,你可能希望滿足以下要求:誘人的外形、足夠的空間、符合空氣動力學要求的式樣、省油、容易製造、使用標準零件、容易操控,以及一些可以用來宣傳的特色。設計師會設法滿足這些要求。結果即使符合要求,也很可能相當乏味。這種設計方式是一種優化努力,是將組合已知的概念起來,以求達到目標效果。
第二種做法則是先發展出有創意的概念,再研究這些概念可以如何調整、拼湊出符合設計要求的方案。這種做法利用設計要求來調整設計概念,風險較高,但產生新設計的機會較大。
假設我們要蓋一棟新大樓,建築師可以有兩種設計方式。第一種是嘗試同時滿足所有要求:空間、照明、通訊、能源效率和亮麗外形等等。第二種做法則是選擇一個基本要求(例如宏偉的外形或充裕的工作空間),然後發展出有助達成要求的概念。充分滿足這項要求後,再設法滿足其他要求。換作是在軍事上,前者是整個戰線穩步推進,後者是派出先行部隊,大軍再從後趕上。
我無意在此探討迷人且重要的設計過程,那值得寫一本專著。我只是想指出,我們著迷於分析,但又迫切需要設計思維,兩者形成一種強烈對比,而需要設計思維,意味著我們需要創意思考的能力。
*本文選自時報出版《打開狄波諾的思考工具箱》一書。作者愛德華.狄波諾 Edward de Bono是創意思考領域的重要權威,在國際上備受尊崇。1967年,狄波諾出版《水平思考法》(The Use of Lateral Thinking)一書,一開始是為了彌補垂直思考的缺點,如今已成為創意思考的代名詞,被廣泛使用。「水平思考」(lateral thinking)一詞還被收錄在《牛津英文辭典》中,意為:「嘗試以非傳統或看似不合邏輯的方法解決問題。」狄波諾,共寫下83本書,譯為42種語言,包括全球暢銷的《六頂思考帽》(Six Thinking Hats)和《水平思考法》。狄波諾從未將水平思考法定位為學院中的理論,他的興趣在於藉由思考方法幫助一般人改變生活,讓創意思考成為可以學習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