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專賣中國政治禁書的銅鑼灣書店,去年底傳出包括老闆桂敏海(桂民海)在內多人「失蹤」的疑案,各方懷疑可能是遭到中共當局非法拘捕或誘捕。不過中國央視17日突然發布影片獨家報導,指稱桂敏海2003年酒後駕車撞死一名女大學生,隔年潛逃出境,直到去年10月才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不過陸媒並未說明,為何「失蹤案」風風雨雨數月,中國司法當局拖到現在才公布桂敏海的「罪狀」。陸媒更未說明,另外「失蹤」的4人──李波、呂波、張志平、林榮基──今日下落何在?
香港特首梁振英18日回應表示,桂民海沒有向香港警方報案,但警方會盡一切了解所有報案銷案情況。
央視播出的「獨家專訪」
央視播出的「獨家專訪」影片據稱是今年1月13日在「某羈押場所」錄製,桂敏海說:「在外面這麼多年,我一直處在惶恐不安當中,經常做噩夢,也經常夢到自己回家鄉,看見那些熟悉的親人……」。
據《新華社》與央視報導,桂敏海1964年5月出生,原籍浙江寧波,1996年取得瑞典國籍。2003年12月8日,在寧波經商的桂敏海組了一個飯局,席間觥籌交錯。飯局結束時,桂敏海決定自己開車送朋友回家。
當晚21時17分,桂敏海駕車從寧波市江東區駛往鎮海區途中,經過寧波某大學時,將一名橫過馬路的沈姓女大學生撞倒致其死亡。桂敏海回憶:「我視力不好,只聽見『砰』的一聲,就出了這個車禍。」
相關法律文書顯示,經檢測,事發時桂敏海的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14mg/ml,達到醉酒駕車標準。公安機關依法認定,桂敏海負事故全部責任。
2004年8月,桂敏海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對於上述判決,受害者家屬提出異議,要求給予桂敏海嚴厲懲處。
桂敏海擔心自己因此入獄服刑。於是在法院判決後不久、民事賠償還未全部執行完的時候,2004年11月,他冒用他人的身分證,以出境旅遊的名義偷越國邊境,輾轉多國,一直潛逃在外。
針對桂敏海畏罪潛逃,2006年8月,法院裁定撤銷對罪犯桂敏海宣告緩刑兩年的執行部分,收監執行原判有期徒刑兩年。公安機關對其展開網上追逃。
2015年10月「投案自首」
潛逃期間,桂敏海與他人合夥做生意,但身心壓力巨大。2015年6月,父親去世,桂敏海見不到最後一面。2015年10月,桂敏海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得知自己回國自首被境外「炒作」為「失蹤」事件後,桂敏海鄭重聲明:「我回國投案自首是我個人自願的選擇,和任何人無關。這是我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我不希望任何個人和機構介入或者干預我回國的事情,甚至進行惡意炒作。」
桂敏海還表示:「我雖然有瑞典國籍,但是我真切地感到我還是一個中國人,我的根還是在中國。所以我希望瑞典方面能夠尊重我個人的選擇,尊重我的權利和隱私,讓我自己解決自己的問題。」
涉嫌「其他犯罪」
據《新華社》與央視報導,桂敏海還涉嫌「其他犯罪」,相關涉案人員正在配合調查。
香港時事評論員林和立指出,內地用10幾年前的舊案來為非法跨境綁架桂民海醜聞遮掩解脫,又要桂民海出鏡自己解籤,這招同李波「被寫家書」、「被出鏡闢謠」如出一轍,但解籤不當,矛盾重重,只會越描越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