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區塊鏈的世界,確認任何交易之中法律關係的最終狀態,亦即確認人欠欠人的狀態是否不可辯駁的轉變到兩不相欠的狀態,是在銀行體系每一筆交易的結算中實現,這個確認的效力,是基於人為的規定,以及擔保這些規定的法律強制執行力。既有金融體系中所有結算行為之所以有信用,是因為一切結算最終必須要由某國中央銀行貨幣(central bank money)來結算,所謂中央銀行貨幣,其實就是央行本票,是在該國法律及政府尚未出現合法性(legitimacy)危機之前,被定義成沒有違約風險的債務。一國的貨幣之所以能夠讓公眾有信心,其實就是央行本票與流通鈔票之間可以互換(一塊錢等於一塊錢)、商業銀行放在央行的存款以及存戶放在商業銀行的存款可以兌現、以及央行有能力與決心維持幣值穩定這些假設仍然有效。相較於破解區塊鏈加密演算法,挑戰這些假設並不困難。遠一點如阿根廷、辛巴威,近一點的如希臘,央行信用實不足信的例子,磬竹難書。就算不考慮央行信用破產這種極端黑天鵝事件,遭逢金融危機導致銀行間支付體系出現insolvency的機率,遠高過零。支付體系既然有可能「當機」,但人民日子仍然要過,設計一套重新開機的「安全模式」,完全合情合理。這是推動區塊鏈支付系統的根本原因:如果保障私有產權是議會民主憲政體制的政策目標,那麼將維繫金融體系的重責大任託付給單一中心、當機概率不為零、運作模式高度不透明的陳舊系統,顯然是一大風險。
欲更充分理解這個風險,須重新審視既有金融體系中的清算架構。金融機構間的支付結算,依交易金額大小,通常粗分為兩種:即時總額清算(Real-Time Gross Settlement,RTGS)與定時淨額清算(Deferred Net Settlement,DNS)。簡單地說,想像一個只有兩間銀行與一間央行的金融網絡。A銀行的客戶與B銀行的客戶可能發生許多收付的交易,為了節省系統運作成本,在每一筆交易金額都不高時,沒有必要逐筆現金結算,兩間銀行可以約定一個時點,將當日所有往來收付加總,只以加總後的淨額結算。如果我們仍然用金本位或銀本位,要是每一筆交易都要移動一次金條銀兩,交易費用肯定暴增。DNS的架構原則,就是出於一個實用性考量。但當金融收付網絡變得複雜,單筆交易金額增加,銀行實行部分準備制時,DNS架構有可能導致系統性風險:想像一個僅有三間銀行的網絡,假設當日結算時點上A銀行欠B銀行1000萬元,B銀行欠C銀行20億元,但A與B之間的1000萬元淨額,可能是一筆10億元的應收對上1000筆110萬元的應付,如果A沒有收到那筆10億元的款,而B又已經承諾支付C足額20億元,那麼那個10億元的差額,其實是銀行間支付的信用風險,這也是銀行需要透過同業拆借市場調頭寸的原因。一旦調不到頭寸,發生違約連鎖反應的機率陡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