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親人同樣也是擔心父母才會說出這些話,所以無須加以責備。不過,「住得遠的親人才是最麻煩的」這句日本俗語,應該是所有照護者的共同認知與感受吧!舉例來說,即使失智症發作至某個階段,有些人卻只能在客人來訪保持穩定。如果只看到當時的樣子卻不了解平常的狀況,親人有時就會發怒生氣,認為「怎麼可以這樣,為什麼要把人送到安養中心啊!」萬一你自己就是那個未與父母同住的人,除了父母的感受之外,也應該深入了解堅持將父母送至安養中心入住的孩子的想法。
那麼,如果是同住的父母需要照護的話,又該怎麼做才好呢?一般說來,只要提到「與父母同住照顧父母」,大家多半都會認為「你很孝順!」、「令尊、令堂真的好幸福!」所以,可能感受不到那種將父母送至安養中心的矛盾情緒與糾葛。不過,與父母同住還是會有同住的麻煩及衝突。
如果是與父母同住的話,有時是父母前往孩子家中,有時則是孩子搬至父母家中,但不論是上述哪種情況,都還是父母衰弱後開始依賴孩子一起居住,所以孩子的權力也會呈現壓倒性的強勢狀態。當父母的立場變成希望受到孩子保護時,就沒有辦法違抗孩子們所說的話。再加上父母需要孩子看護照顧,所以這種「借貸」就無法償還了。
在家人及朋友之間的這類親密關係中,人們有時會感受到權力關係(power relationship)不對等所帶來的痛苦。例如,當我們跟朋友借錢之後,不知為何總是感到虧欠而難以平靜。這是因為與朋友之間的權力關係失去平衡之故,所以除了金錢方面的負債,連心裡也都產生了「負債感」(indebtedness)。因此,只有返還借款也無法讓兩人之間的權力關係恢復原狀。只有在同時歸還道謝的禮物與金錢之後,才能將這種負債感消除,或是讓權力關係再度平衡。
在親子之間,同樣也會出現這種情況。當我們從別人那邊收到某些東西時,就好像是跟對方借貸一樣。所以當需要別人照顧時,就彷彿是向孩子們進行借貸。
因此,當父母需要被看護照顧時,就會產生心理方面的負債感,並且想要將其消除。可是身心都已經衰弱的雙親,卻無法為孩子做什麼。或許心裡會想說,自己死了之後可以留點財產,但現在卻什麼也沒辦法做。
無法消除心理方面負債感的雙親,即使對於只能遵從孩子感到不悅,卻也無法開口抱怨,只好將自己的情緒壓抑下來。只是本來就是孩子權力較大的同住,又感到無法違抗孩子的情況下,更是加重了心理的負債感。如此一來,父母會對被人看護照顧的情況感到痛苦,慢慢覺得應該是照顧的「Care」,變成了剝奪自己自由的「Contr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