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在對方生活區域遊走、甚至直接搬到對方附近
很多人相信「近水樓台先得月」的道理,會在心儀的對象常出沒的地方流連,如常到對方工作的店消費,更積極的甚至會出沒在對方家附近,劇中的搖滾歌手更是把這種行為升級到最高——直接搬到女主角小琳家對面!小琳的傻眼跟困擾,真是反映了許多被追求者無奈的心聲。
這種行為,其實就是把「硬要接送」的行為升級,非但不能感動人,還往往會直接導致追求失敗。因為這種行為其實已經擅自踏入對方的生活空間了。與人相處,我們需要尊重別人的空間,有時就算是親子、情侶或夫妻,都需要一些不被對方打擾的空間。但這種自以為貼心的追求行為,卻在沒經過對方同意的情況下長驅直入對方私領域,而家裡、工作的地方讓人家連想避開都沒辦法、常常造成對方非常大的身心壓力,做到這一步,真的不要怪對方把你當成變態,躲你躲得遠遠的。
四、還沒在一起就先以「保護者」身份自居、管東管西
這一點,男主角阿杜的表現最為明顯。阿杜因為很喜歡小琳,仗著自己是她的「姪子」,從學生時代就一直阻止追求者們接近小琳。電影中,小琳其實很不滿阿杜這樣的行為,卻以為只是姪子調皮,沒有太介意。但現實生活不是電影,若我們在追求一個人時像阿杜一樣,肯定被對方討厭!
生活中,我們不太會跟欲追求者有血緣關係,大多是從朋友、同學、同事等關係開始。我們會犯的與阿杜相似的錯誤,比較會是「放話自己在追求誰」「把要追求的人說的跟自己關係匪淺」「在對方面前說競爭者壞話」等因為怕對方被其它人追走產生的「製造障礙」行為。
這種行為幾乎一定讓我們離想追的人越來越遠,畢竟你們現在還尚未交往,其實沒有立場管對方的交友狀況,而我們設身處地想想:一個人跟你什麼關係也不是,卻管得比你爸媽還多,你會有什麼感覺呢?
想追求一個人,我們得先從尊重對方的感受開始,注意別犯這些NG行為!把自己準備好、心態放對,就算沒追到心儀的對象,我們也會成為更多人覺得不錯的對象!不要一個不小心,讓自己變成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恐怖追求者」甚至「恐怖情人」!
責任編輯/潘渝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