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身價估評指標面面觀
藝人的身價怎麼評估?廠商評估條件包括:是A咖還是D咖?演主角還是配角?有沒有得過獎?曾經跟知名導演合作也是重要的加分指標。如果有一張漂亮的演出經歷,談代言廣告時,行情自然不同。藝人則可以從廠商需求端看代言產品性質、代言區域、代言時間、媒體露出方式,以及如何賣出自己的肖像(全身、半身、臉等)。雙方各自評估、談妥條件後,再來決定彼此都能接受的價碼,接著就是簽約。代言合約通常分為品牌代言與擔任出席嘉賓,不論哪一種,合約上應注意幾個方向:
第一,代言什麼產品、什麼活動,以及代言的形式和範圍。舉例來說,代言形式是平面拍攝、影片拍攝,還是擔任嘉賓出席現場活動?代言區域是台灣、大中華地區,還是全世界?這些都跟代言價碼有關,當然形式愈複雜、區域愈廣,價碼就愈高。
第二,實際上的工作時間。出席現場活動,活動時間多久?拍攝廣告,拍攝需要多少工作天?此外,時數的算法也很關鍵。比如,廣告拍攝需要幾天、每天工作幾小時,都要講清楚;工作時數是從藝人出門起算,還是到現場畫完妝才算?出門跟到現場化好妝,可能差好幾個小時。另外,工作多少小時就要休息也要講清楚,因為這圈子一工作起來,常常沒日沒夜。通常以每天工作不超過六到八小時為限,每工作三到四小時休息一到一個半小時較為合理。
2016年6月,號稱史上「顏值最高」的罷工抗議事件--華航空服員上街罷工抗議事件,雖然跟娛樂圈無關,是說明工時重要性的好案例。讓華航空姐群起激憤的原因之一,原本空姐可以在松山機場報到,但華航更改到桃園機場,報到時間也把起飛前一百四十分鐘,改為九十分鐘,任務結束後的工時,由六十分鐘調降為三十分鐘。試想一下:原本就近在台北市區報到就算上班,這下要跑到桃園機場才算上班,中間多出來的通勤時間不算上班,報到跟任務結束的時間也縮短,但工作量並沒有因此減少,多出來的時間明明就是為了勤務,卻要自行吸收……換成你是空姐,會服氣嗎?
同樣的,藝人今天不管接了幾小時的活動,或者一整天的拍攝,基本上,大概都要騰出一天的時間準備,如果工作時數「嚴苛」地從到現場才開始起算,我想很多藝人都會覺得不合理。我這個意思不是替藝人說話,而是讓大家更明白,一場活動看起來好像沒多久,一個廣告短片可能也很快就拍完,但有些藝人和經紀公司就是會在意有沒有把出門準備或超時算在酬勞裡。不過這沒有一定的律則,因為多半會跟藝人的分量,也就是A咖、B咖或C咖有關。
第三,保險、意外、醫療等雜項,都要載明在合約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