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例子中的邏輯一推便倒:為什麽僅僅因為一頓飯沒有女兒陪伴吃,媽媽就會覺得自己被忽視而不高興?這應該是媽媽自身未解決的關系議題,而非女兒應全權承擔的責任。
但是勒索者釋放出的FOG太厚重,常常讓我們看不見這樣的邏輯漏洞,尤其當勒索者是我們生命中的重要他人時,我們內心的OS自動切換為:
1. 如果我不這麽做,我會感到內疚。
2. 如果我不這麽做,我會覺得自己很自私、沒有愛心、貪婪、小氣。
3. 如果我不這麽做,我就不是一個好人。
這類勒索者像受害者一樣,常喚起我們的錯誤內疚心理。讓我們覺得如果不按照他的要求做,他就會受到傷害,而這是我們的錯。FOG,讓我們在最熟悉的關系里,迷失了方向。其實在我看來,與其說FOG是勒索者釋放的迷霧,還不如說它是我們內心的陰霾。是我們自己對被拋棄有深深的恐懼,認為自己有對別人負全責的義務,還有錯誤的內疚心理作祟,才讓我們更容易成為勒索者的獵物。
這可能有點紮心:明明我是被勒索的受害者,怎麽我還成了問題的始作俑者?
因為情感勒索,從來不是一個人的交易,它是兩個人的「共謀」。
共謀,並不是說情感勒索由被勒索者而起,而是被勒索者在某些方面允許了勒索的发生。
作者在書中就總結了一些容易被勒索的人格特質:
1. 對認同的過分需求;
2. 對憤怒的強烈恐懼;
3. 為了獲得平靜的生活願意付出任何代價(息事寧人);
4. 傾向於對別人的生活負擔起過多的責任;
5. 高度的自我懷疑:如果我們不相信自己,我們注定會賦予別人聰明和智慧。
這些特質中,無疑也可以看到FOG的影子:對不被認同、憤怒的恐懼,模糊的責任義務界限,以及對自我判斷的不確信造成的錯誤的內疚。
除了FOG這三個我們內心的“小辮子”以外,情感勒索者還常常用一些手段,讓我們背負上沈重的包袱,臣服於他們。比如:
1. 角色塑造:他們給我們貼上我們不願接受的標簽,貶低我們的品格、動機和自我價值,以此向我們施壓。「你真是個自私鬼!」「你太讓我失望了!」
2. 歸於病態:勒索者告訴我們,我們之所以拒絕他們,是因為我們神經質、性格扭曲、喪失了理智。這會讓我們對自己的記憶、判斷、智力甚至品格產生懷疑,缺乏自信。
3. 尋找同盟:如果一個人的勒索無法奏效,勒索者就會把其他家庭成員、朋友、權威等拉來當後援。當被勒索者關心的人、尊重的人都站在勒索者的同盟陣線前時,被勒索者會感到非常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