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日前建議特定族群接種追加劑,但為何不直接稱作第3劑或第4劑呢?對此,ICU醫師陳志金解釋,因為對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的民眾而言,「你的第3不是我的第3」。
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除了推動6至11歲兒童接種莫德納疫苗,也建議12至17歲的青少年於最後1劑基礎劑接種後,間隔5個月再打追加劑,65歲以上長者、長照機構住民、18歲以上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且病情穩定者,則接種第2次追加劑。
為何要叫「追加劑」?醫師解答!
至於為何稱作「追加劑」,陳志金今(21)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對一般人而言,追加劑就是第三劑,第2次追加劑則是第4劑,不過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者打完基礎劑後,會多打一次「基礎加強劑」,因此對他們來說,追加劑與第2次追加劑就是第4劑與第5劑。
陳志金進一步說明,為了避免混淆,打完基礎劑後追加的,就稱「追加劑」,第二次追加的則叫「第2次追加劑」,他強調,雖然叫「追加劑」比較精確,但若要簡單稱第3劑或第4劑,也並非不可,因為對大部分的人也許沒有影響,只是會對一小部分的人造成困擾而已。
責任編輯/陳怡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