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有些人會說:「歐美男人怎麼那麼小氣!一點小錢分那麼清楚!」但反過來看,英國人可能也會說:「台灣女生怎麼那麼小氣!都只花男人的錢!」只能說這是文化差異,和浪不浪漫、貼不貼心、有沒有擔當無關。
部分台灣女生或許從小受到家庭影響,對男人有某種既定的角色期待,包括認為養家是男人的責任,要嫁就要嫁個比自己還會賺錢、能改善自己生活的老公,最理想狀態當然是「自己賺的是自己的,老公賺的也是自己的」。
這種「男人應該是經濟支柱」的想法不是台灣獨有,但在歐美是四、五十年前的觀念了,是我婆婆那個年代的價值觀。當時英國社會期待的兩性分工是「男主外,女主內」,而如今這種「老奶奶世代」觀念對許多歐美年輕世代來說不但與時代脫節,更是西方女性們想擺脫都來不及的桎梏,因為他們認為這是男性霸權的封建思想遺毒,是阻礙兩性平權發展的最大障礙。
如果男女雙方同居,房租或房貸,以及所有水電雜費等「養家責任」當然也是一起分擔—這在如今我所接觸的英國男女眼中,可說是完全毋庸置疑的共識。
兩性平等的真諦
這樣的社會風氣和英國是西方女權主義發源地之一有關。
二十世紀初女權史上著名的女性參政權組織歷經多次抗爭,當中有些成員甚至犧牲生命才換來英國女性的投票權;而女性真正在職場權益有了大躍進,要等到一九七〇年,英國國會通過《平等薪資法案》(The Equal Pay Act),女性員工才正式開始和男性員工同工同酬;一九七五年,英國國會通過《性別歧視法案》(The Sex Discrimination Act),明文規定工作場所不得對女性有歧視的行為,否則算是違法。從此,英國女性在職場中逐步取得和男性一樣平等的機會。
這些都是女權鬥士歷盡千辛萬苦才爭取而來的,除了提供現代英國女性更平等的社會,也將英國打造成兩性平權走在世界前端的國家。他們為現代女性爭取了各種平等的權利,表示我們身為女性也應當承擔平等的義務,換句話說當女人可以經濟自主,不再被男性支配,就不該期待男性還是掏腰包的那一方。
如果口口聲聲說男女要平等、在職場要給男女一樣的升遷機會,薪水也要同工同酬,卻在該付錢的時候,思想突然倒退回中世紀,表示那是男人的責任,這個邏輯是不是有點矛盾呢?
西方社會的女權主義走到今天,男性的觀點與態度也隨之改變—過去在父權傳統下,女人是男人的「資產」,結婚後在家相夫教子、操持家務,是理所當然的事;現在女性早已不再是男人的附屬品,更有自己的事業,和男人平起平坐,家事分工也和另一半走「AA制」,意即各有各的家務和育兒責任,而不是全部落在一方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