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組頭利用一些飯局去接觸選手,利誘他們在比賽中放水,本來好好的球隊打得荒腔走板,我也會懷疑是不是假球又死灰復燃了,可是總教練沒有調查權,我沒有權利去查選手的通聯紀錄或金流往來,沒有辦法知道哪個球員有問題,我只能夠看不對就換,難免會打到無辜,所以我和球員間的隔閡也是那個時候產生的。我沒辦法判斷,又不能讓球隊一直輸球,換人是總教練唯一可以做到的。記得某一次有球員被約談,法院通知我以證人身分出席,法官問我:「當時你有覺得他的表現不正常嗎?」我只能回法官,「選手任何情況都可能發生,我要怎麼告訴你正不正常?比方暴投、觸身球,哪一個投手沒投過?我怎麼會知道是不是故意的?我也沒有親眼看到球員和組頭拿錢或是什麼的,我只能說他那一場確實表現不好。」
以前我在兄弟隊時也遇過,洪老闆找我去,問我哪個投手有問題,我說:「我要怎麼跟你講誰有問題?就算我做這個暗號,他沒照我意思投,但是暗號看錯也偶爾會發生。我只能說他今天真的投不好,跟他以前的表現有落差,但我又沒有看到什麼,怎麼可以去說別人?我只能跟你拍胸脯保證我自己沒有。」
曾經有一場比賽,原本領先到第五局,後來投手一直保送、暴投,對方打不好但是他一直送上壘,最後變成我們只領先一分,我當時看不下去,就把投手換下來,我一換,上面球迷就開始罵我:「什麼爛總教練!已經兩人出局了還把投手換下來,勝投的機會都不給。」我只是心裡覺得這個傢伙有問題,即使球迷用三字經罵我也要換,但沒證據又不能真的亂講;而且後來這場我們還是贏球,我明知道那個投手可能有問題,但為了球隊的和諧,我還去跟他道歉說:「不好意思,當時我判斷你壞球太多,不能再投下去了,假如說你有什麼不高興,歹勢,我是為了球隊要贏球。」後來檢調一抓,他果然就有事,當時我如果沒這樣做,球隊可能就會輸球了。
組頭是用盡辦法都無法接觸到我,因為我從不跟人家交際應酬,用女人、用錢都沒用,有很多場放水球賽都被我搞掉變成贏球,因為我看不對就換人。球隊正常都不能保證會贏球了,何況裡面充滿問題,有幾個選手還去面見劉老闆,說我不信任選手、不帶心,去把我鬥下來,一定要把我弄下來他們才有辦法運作。可是把我換下來後戰績更差,結果後來證實,是那些球員自己有問題,劉老闆又再把我換上來。
我重新回到一軍當總教練,劉老闆當時集合全隊,就跟大家說:「下次再有選手來找我說總教練怎麼樣,那個人我一定先開除!」就這樣一句話,從此以後沒有人敢講我怎麼樣,球隊就很好帶,這點我很感謝劉老闆,才有機會建立球隊的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