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過世後,如何提領他們留下的存款?律師教2招合法領取,不怕法院找上門

2024-06-11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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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上面這些討論,都是因為有合理的額度下用來當必要的喪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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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例大哥提領了母親的250萬元,很明顯不是只為了墊付喪葬費用而已。這種大額的提款,除了侵害了繼承人的權利,如果母親在外面還有欠債,也可能侵害到債權人的權益。

這位大哥除了偽造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還可能會被告侵占罪,所有不管有沒有授權,想偷偷提走大筆的遺產,一定會違法。

自作主張提領遺產,構成哪些法律上責任?

一、刑事上的責任

1、持存簿及印章臨櫃提領

案例中這位大兒子在取款憑條上盜用被繼承人(母親)印章,就是屬於無製作權人冒用他人名義製作文書,而且還拿這個文書向銀行行員取款,可能構成刑法第216條、第210條偽造私文書、行使偽造私文書等刑責。(最高法院40年台上字第33號判例意旨參照)

2、如有不法所有意圖,可能構成詐欺罪或侵占罪

如行為人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意圖,例如不是為支付被繼承人的,醫療費或喪葬費用等等,就將提領款項據為己有、支付私人開銷,因上述冒填提款單、交付偽造之提款單給承辦人員這些行為,會讓不知情的銀行承辦人員陷於錯誤而交付提領款項,就可能構成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1年度簡字第2070號刑事判決),這麼嚴重的罪刑真的不可以大意啊!

二、民事上的責任

因為家人過世的那一刻開始,名下的所有財產都是遺產,遺產是由全體繼承人共有,要提領花用遺產需得到全體繼承人同意。

所以盜領存款的人可能會涉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不當得利返還責任。

例如這位大哥在母親死已後,所遺留財產是屬於兄弟2個繼承人公同共有,他就不可以自已去提領或處分存款,否則會侵害了弟弟對遺產的權利,他就負有「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責任。

此外,因為(哥哥)盜領存款因為無法律上的原因而受有利益,並致其他繼承人(弟弟)受有損害,盜領的哥哥也有「不當得利返還」的責任。

6步驟合法提領被繼承人的存款

在台灣的金融機構,原則上會要求下面6個文件資料:

1、申請人要提出存摺

2、存款人的死亡證明或除戶戶籍謄本

3、國稅局或稅捐處核發遺產稅繳清證明書

4、全體合法繼承人的全戶戶籍謄本

5、由全體繼承人親自持本人身分證、印章臨櫃辦理

6、填寫繼承存款申請書

如果繼承人沒辦法親自去銀行辦理,就需要另外出具印鑑證明及委託書,委託其他繼承人代表領取存款。

每個金融機構辦理繼承存款作業標準程序,可能略有不同,大家可以直接向各金融機構洽詢。

律師:領遺產現金安全的2種法律策略

一、預立遺囑

最安全的作法就是:生前預立遺囑,並指定遺囑執行人,讓他依照遺囑載明的治喪方法及領款的授權範圍,在被繼承人過世後,用這些存款辦理治喪事宜。

二、得到全體繼承人的同意

如果沒有照第一項先預立遺囑,最好就不要動這些遺產。建議取得全體繼承人的同意後,再去提領金錢支付喪葬費用,而且千萬不要提領超過一般治喪行情的費用,以免被法院認定為高額取款,侵害被繼承人生前的債權人權益,可能又有觸犯侵占罪的法律風險。

從前面的案例說明大家就可以知道,在不同案件的個案發生的事實不同,法院先後的的見解也有差異。所以一般人在處理的時候,稍不小心觸犯法律上的罪責。

學習理財法律就知道如何避開法律風險,提早規畫就可以避免子孫或繼承人對簿公堂,這些都是長輩能為親人留下最好的禮物了。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王冠瑋律師。(原標題:【如何領過世親人存款】擅自提錢被告偽造文書、侵佔罪?!律師:2招遺產領錢免爭議)

責任編輯/林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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