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9月9日不僅只提出南出往桃園的匝道改善方案,該方案更竟然放寬設計標準,沒有採用長久以來拒絕新北提案的設計標準
有關林佳龍競選辦公室對於高速公路林口交流道改善工程辦理過程有所批評,甚至刻意誤導,新北市交通局特再次說明。我國各地方政府包括新北市在內均必須依中央「高速公路增設及改善交流道申請審核作業要點」規定研擬改善對策,提出申請。各地方政府需自行負擔可行性規劃、全額用地費,以及最多 12%之建設經費,此為中央統一規定方式。但在林口交流道改善案中,交通部卻一反常態未知會新北市情形下,出錢出力規劃南出往桃園方向可行性研究。109年9月9日不僅只提出南出往桃園的匝道改善方案,該方案更竟然放寬設計標準,沒有採用長久以來拒絕新北市提案的設計標準。
重大建設本應由中央與地方各司其職,林口交流道立體空間受限於五楊高架、機場捷運等結構限制,新北市秉持各改善案都需兼顧整體高速公路及兩市交通需求,如冒然決定單一方案都將造成遺珠之憾。
109年9月9日交通部提南出方案前,不願接受新北建議,亦拒絕會商,更不提供方案內容給新北,猶如黑箱作業
109年9月9日交通部提南出方案前,不願接受新北市建議,亦拒絕會商,更不提供方案內容給新北,猶如黑箱作業,期間新北市多次反映林口交流道空間有限,南出北入問題應當一併解決,交通部均置之不理。
故於現場會勘時,侯市長據理力爭,才爭取到讓新北市1個月將建議方案送高公局整合。新北市交通局如期依照高公局的設計標準完成規劃提送,證實了新北市團隊的專業、規劃能力以及鍥而不捨的精神,才有現在的方案。
交通局強調,目前各交流道工程因缺工、大宗物料成本上揚,已流標多次,重大建設期待中央持續推動,儘早完成,才是地方之福。橋尚未建,船過水還在,人民還在等待,台灣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