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修法爭議不斷,由於事涉電力結構改變,任何變動其實都與你我有關。然而《電業法》到底在修什麼、為什麼要修?《風傳媒》找來學者、官員一次解釋清楚。
目前全台所有的電廠無論國營與否、無論是燃煤電廠或太陽能板發的電,都必須將電賣回給台電,再由台電賣給所有人,可以說台電基本上獨佔整個電力市場。事實上,在英國、德國、日本等地,電力市場是有許多不同功能的公司存在的,電更可以像商品一樣有各種不同價格、組合(發電方式),用戶可以自由選擇自己想要的電。
發電程度 分為發電業、輸配電業及售電業
政府如今要修《電業法》,主要就是為了開放電力市場,讓電業自由化,也就是未來電廠發電後不必經過台電、可以直接供給用戶,整個發電程度也會因此分成3種行業:發電業、輸配電業及售電業。未來發電業除了會全面開放、而非像過去民營電廠(Independent Power Producer,IPP)只限期釋出,部分用戶也可以向不同的售電商買電。但根據能源局的規劃,電業自由化初期只開放特高壓用戶有「購電選擇權」,也就是只有企業才可以決定要跟誰買電,其他小用戶還是只能向台電買電,電價也將受管制。
儘管從1995年開始國內就開始討論要開放電力市場,但由於時機不對或受政治因素影響,修法草案6進6出立法院,都沒有完全修法。民進黨政府上台後將《電業法》列為優先法案,承諾將在9月開始的立法院新會期將草案送入。由於現在民進黨在立院席次也佔多數,外界因此預期此次修法將是勢在必行。然而,草案目前卻在第一關能源局就引來各種反彈聲浪,台電工會甚至揚言反制。
淡江經濟系教授:自由化是非得走的路
究竟為何要開放電力市場自由化,淡江大學經濟系教授廖惠珠分析,民主社會中一家公司從頭到包到尾就會被懷疑黑箱,即使說公平透明大家也不相信。當一個國家非常資訊發達時,自由化是非得走的路。另一方面,電力事業過去是規模經濟,也就是大者恆大才有效率;但未來發電事業如再生能源走向小型化,只要有一、兩億就能插一隻風機發電賺錢。在整個產業發展模式改變的狀況下,市場若能產生很多買者或賣者,就適合用自由經濟來運作。
能源局長林全能在接受《風傳媒》專訪時也指出,之所以要開放電力市場,一是為了增加競爭、開放過去被限制住的權力,並提供公平輸送電力的環境;二是要把購電選擇還給民眾,讓大家逐步選擇喜歡的電力來源。而在開放競爭跟自由選擇的前提下,再生能源也可以因此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