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女巫審判再現

2022-06-09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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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院黨團委員曾銘宗(左二)、 萬美玲(右二) 等人29日前往刑事局自首「散布假消息」,以行動聲援郭彥均。(柯承惠攝)

國民黨立院黨團委員曾銘宗(左二)、 萬美玲(右二) 等人29日前往刑事局自首「散布假消息」,以行動聲援郭彥均。(柯承惠攝)

約束自己比起任何其他手段都更有效地使我們避免了外在束縛——叔本華

當內政失分,最好的方式就是將焦點轉移到外交扳回一城,像台灣這種沒有多少外交場合可以施展拳腳的國家,就只能回過頭來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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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郭彥均25日在臉書分享與醫護朋友對話,內容提及兒童處境越來越艱難,「這(麼)多孩子就這樣走了」,引發網友質疑;行政院長蘇貞昌28日表示,不實內容有相關團體明顯操作痕跡,將加以咎責查辦。同一天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隨即表示藉此炒作並不好,如有特定人員或團體散播疫情謠言、不實訊息,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最高可罰300萬元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呼籲民眾不要任意傳播類似訊息。看似公權力的伸張,實為濫用,彷彿歐洲文藝復興前的「女巫審判」運動。

14世紀中期,黑死病爆發,奪走了歐洲3分之1人的生命,在這種環境下,人們重新思考了生命的意義,文藝復興、宗教改革相繼衝擊著舊執政者的權利, 為了鞏固自己的權利,將瘟疫爆發的原因全部嫁禍給巫術,引發慘無人道的迫害女性運動,史稱「女巫審判」。就是一場沒有公平可言的審判,只要被懷疑是女巫的那一刻起,就相當於叛了死刑。

當時鑑別是否為女巫最常用的方法火燒法,讓被告手拿燒紅的鐵跑一段規定好的距離,或者蒙著眼赤腳走過燒紅的犁頭,三天以後檢查手腳,如果手腳有傷,說明被告有罪,如果沒有傷,被告就可以被釋放。還有水淹法,他們把被告人的手腳捆起來扔進水里,如果被告人沉下水底就表示不是女巫,反之浮上來就會被釘在火刑架上活活燒死,諸如此類判別女巫的方法不勝枚舉,相同的地方在於都是從微觀角度去看整件事情,以人的生理反應來做為是女巫的證據加以定罪。

如果這個女人舉止端莊,那麼她顯然是在偽裝,如果她感到害怕,就表示這個女人心虛了,因為良心讓她露出了馬腳,當她辯解,更確定就是有罪,因為女巫最喜歡撒謊,如果沉默不語,就是承認的最好證明。

只要你膽敢對抗教廷或者教廷看你不爽,都會被宗教法庭打成異端,等待的將是無盡的折磨及生命的結束。時過境遷黑死病換成了COVID-19,教廷變成了政府,宗教法庭搖身一變成了網軍,不同的是現在除了沒有人身死亡外的一切都被判了死刑,也就是俗稱的「社會死亡」。

雖沒有明顯證據政府編列來澄清不實報導的預算是拿人民納稅錢養網軍,不可否認的是1450確實起到了獵巫作用,逼得郭彥均刪掉發文並公開道歉,這正對應了《女巫之槌》(Malleus Maleficarum)一書中定義女巫身分條件之一的「如果她感到害怕,就表示這個女人心虛了,因為良心讓她露出了馬腳」,郭彥均因害怕刪文道歉,就表示他的散播謠言罪證確鑿。

鄉民正義不一定就是正義,懂得換位思考,才是最高級的體諒,叔本華說過「要尊重每一個人,不論他是何等卑微與可笑。人生而平等,尊重他人,其實是一種難得的自省。」,換位思考才能產生同理心,然而同理心正是我們現在這個社會最缺乏的美德,與此同時請停止獵巫行動,陪審團應該在法院內而不是在網路或媒體,別讓外人笑看台灣還在啟蒙時代。

*作者為越南台商,交通大學土木工程博士肄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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