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高雄氣爆案,高雄地方法院日前判決高市府在氣爆案有4成過失責任,國民黨立委批評高市府替災民代位求償,反而讓災民因為已逾賠償請求權二年時效,無法再向市府求償。今(26)日時任高雄市副市長的立委劉世芳,與綠委許智傑、周春米偕同高雄氣爆自救會會長陳冠榮出面駁斥國民黨指控,陳冠榮肯定市府竭盡全力協助災民,盼不要過度選舉操作;綠委許智傑也批評,國民黨主席吳敦義擔任市長的時候埋設的箱涵發生氣爆,「吳敦義26年前拉的屎,陳菊市長擦屁股」。
劉世芳解釋,法院判決指出,高市府在損害求償部分,與災民簽約3149件、撥付救助金6億3481萬,啟動三方和解部分,在氣爆第3年已與97%重傷者完成和解,所以市府承擔了絕大部分災民在爭訟程序的風險。
氣爆自救會會長陳冠榮:法院判決市府應賠3.6億、而市府已援助災民6億
氣爆自救會會長陳冠榮表示,他代表罹難者家屬參與代位求償程序,他敢保證4年來檯面上政治人物竭盡全力協助,在法院判決前也近乎所有傷者罹難者家屬都達成和解,沒想到選舉到了變這樣。
陳冠榮說,法院判決市府應賠3.6億、而市府已援助災民6億,不懂得為什麼還要有人如此批評,非常不公平。災民在意的兩件事,一是賠償金額只多不少,二日早日脫離訴訟,他願意以罹難的父親名號發誓講的絕對真實。
氣爆時在南部擔任執業律師的綠委周春米說,本案高市府是債權讓與,先承擔損害賠償,受災戶可求償部分就已完成,市府在第一線承擔訴訟費用,法院雖然一審判市府負40%責任,不過後續還有二審三審,而且第一時間高達98%、99%受災戶就已完成給付賠償。
綠委許智傑說,高雄氣爆是陳菊當市長時最大的傷痛,國民黨還要惡意指責,令人非常痛心。這次法院判決主要責任有二,箱涵埋設施工是26年前市府的責任,另外是榮化倉儲現場判斷錯誤的責任,「廠商責任在當下,市府責任在當年」。
許智傑批評,高雄氣爆事件是前市長吳敦義26年前拉的屎,陳菊市長擦屁股,現在國民黨還叫擦屁股的人道歉,臉皮比牆還要厚。
另有網傳受災戶求償都敗訴,陳冠榮現場澄清「沒有此事」,劉世芳也呼籲,不應該選舉到了就栽贓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