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在交通會報中提到,希望台北市的違停熱點可以改採監視器取締,強調法律是服務人,而非人服務法律,直言想不通的人是「腦袋裝大便」,引發證據力以及個資法適法性的批評。柯文哲今(28)日表示,如果民主國家大家看法都一樣,才是奇怪的事。
柯文哲表示,民主國家,每個人都有表達意見的方法,他個人非常反對長官不把人力當人力用,如果要叫警察到違規熱點當稻草人,他寧可擺監視器。除此之外他也說,自己很生氣違規熱點所屬的敦南派出所,幾乎所有的員警24小時都在違停點上當稻草人,這是不愛惜部下的做法。
柯文哲強調,自己已經打定主意,但監視器的主要功能還是治安跟交通,不會將台北市1萬4000支監視器都用來開罰單,會務實地依據特殊情形作使用。
但桃園地方法院法官錢建榮表示,自己曾處理因路口監視器拍到交通違規而開罰的行政訴訟,判決3件類似案件的當事人免罰。他援引603號解釋文中《戶籍法》要求民眾按壓指紋屬違憲的解釋,強調行政機關應尊重且保障人民的資訊隱私權,直言要柯「看這3件腦袋裝大便判決,看看是誰的腦袋裝大便。」
台大教授李茂生今天下午也在在臉書發文指出,柯文哲要先理解一下,「為何法規會禁止可用人力處、不得使用機器的道理。」他也提到多年前日本為了防止奧姆真理教信徒到處流竄,花大錢在國道與縣道增設紅外線的連線監視系統,結果發揮最大的功用,是抓到議員養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