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工業住宅問題棘手,北市府開罰違法工業宅,不僅得不到住戶的支持,甚至反而遭到建商集體回告。
日前,北市府建管工程處總工程師邱英哲表示,當建管處查獲違法工業宅時,市政府依內政部函示開罰建商違法建宅,建商卻紛紛回告政府。違法的建商聲稱,房屋移交給所有權人後,住戶聯合委託裝修大樓內的公共設施,公共空間也是住戶持分後才委託建商裝潢,因此,建商只是裝修的「受託人」,政府應依《建築法》開罰所有權人(即住戶)。
建商聲稱受委託裝修 要求改罰住戶
據建管處表示,2013年查獲10件工業區內違規裝修或擅自變更之違規住宅,依法以每層30萬元裁罰建商,部分建商已繳交罰金並改善,部分則頑抗不改,但即便已繳交罰款,他們共同的作法則是集體向北市府提訴願,要求市府撤銷處分,並要求建管處改罰住戶,而部分案件更打到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
住戶早知工業宅違法 拒與市府合作
建商撇清責任,但當北市府嘗試串聯住戶,協助證明建商違法時,卻得不到住戶的回音。北市府發現,在與建商的訴訟中,建商竟能拿出住戶認知工業宅的切結書,以此宣稱沒有欺騙消費者,亦即工業宅上百戶居民並非無辜的受害者,而是工業宅的共犯;故當市府出具公函,希望住戶出庭指認建商所蓋為違法工業宅,應該接受罰金處分時,公函卻常常有去無回。住戶走避、不願作證,當然也拿不到住戶被騙的證據,讓市府在訴訟中失去有力後盾,在與違法建商的法庭纏鬥更為艱辛。
北市府希望能裁罰源頭蓋工業宅的建商,故特意引用內政部函文,將責任落於「違規行為人」,但建商卻認為應依照《建築法》開罰住戶,引發雙邊的法律戰。目前,對於市府的裁罰判決,仍有多起已提出訴訟至高等行政法院,若最終判決市府敗訴,北市府必須歸還先前對違法建商的罰金,另為適法之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