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日晚NHK報導日皇明仁有「生前退位」(せいぜん たいい)的意向之後,旋即引起廣大迴響。及後日本宮內廳山本信一郎次長迅速回應:「(NHK)報導的都不是事實」。被傳媒問及會否檢討生前退位?他回答:「大前提是天皇的意向。根本沒有,何來檢討。」他補充:「(猜測日皇)對於制度、憲法上的立場之類的說話,希望能夠到此為止。」
退位而已,在歷史上甚至到現代都不是新鮮事,例如 2013 年荷蘭女王貝婭特麗克絲就退位給長子威廉亞歷山大王儲;同年,比利時國王阿爾貝二世退位予菲利浦王子;2014 年,西班牙國王胡安·卡洛斯一世退位,由王儲費利佩六世繼承。就算不是王室,2013 年羅馬天主教宗本篤十六世也因「沒有足夠的力氣」而決定退位,成為數百年來第一位在世退位的教宗。
日皇明仁已屆 82 歲之高齡,他在昭和天皇駕崩之後,55 歲時登基,是首位「象徵」式(即是沒有軍政實權)天皇。正正因為是「象徵」,皇室又要與時並進,公務比昭和時代大幅增加。除了日本憲法規定天皇要履行的國事、年中行事(ねんちゅうぎょうじ)之外,還有其他有象徵性的公開場合,例如到各地作戰爭死者慰靈儀式、到日本的受災地慰問等等。日皇明仁之前已接受過前列腺癌和心臟搭橋手術,今年二月更加因為甲型流感而不得不暫停公務。所以日皇明仁幾年前已萌生去意,也是人之常情。
根據NHK的報導,日皇明仁不希望大幅削減其公務(因為這是憲法給他的責任)、又不想找其他皇室成員代替履行天皇職務,而自己繼續尸位素餐,所以就考慮到退位一途。而這個想法亦已知會皇后美智子、皇太子德仁、二皇子秋筱宮文仁親王,並得到理解和支持。
就算日皇明仁真的有退位意思,為何只聞樓梯響卻未能執行呢?日本国憲法(昭和二十一年十一月三日憲法)第一章就是「天皇」,第二條就皇位繼承有所說明:「皇位は、世襲のものであつて、国会の議決した皇室典範 の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り、これを継承する。」(中譯:皇位世襲,根據國會議決的皇室典範的規定繼承之。)
憲法其實沒有詳細說明,只是叫大家跟隨國會議決的《皇室典範》去決定。那就要再細查《皇室典範》怎樣寫。皇室典範(昭和二十二年一月十六日法律第三号)第一章就是「皇位繼承」,其中已說明皇位繼承次序、什麼情況才可改變皇位繼承次序。最重要是,什麼情況才可有新天皇即位?第四條說明:「天皇が崩じたときは、皇嗣が、直ちに即位する。」(中譯:天皇駕崩,皇嗣立即即位。)原來,《皇室典範》就「退位」一項沒有任何說明、條款、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