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安弒父事件發生的隔年,當大家的記憶逐漸淡忘之際,又是在農曆年前,如同翻版的案件再度發生──我從犯案的小維身上,看到了小安的身影。
小維是家中老二,從小覺得父母偏愛優秀的哥哥,凡事又叫他禮讓幼小的弟弟。他表現普普,父母對他的管教異常嚴格,讓他自覺父母心中根本沒有他的存在,長期不受重視。
他從國中開始便不斷計畫要報復。甚至為了實行殺人計畫,當兵時,自願加入訓練嚴苛的蛙人部隊,只為了執行計畫時無人能敵。
他選擇在元旦這天,全家團聚時,殺害了母親及哥哥,父親則被刺成重傷。當兵的弟弟因延誤返家而逃過一劫,但他喊話「不會放過弟弟」。
犯案後,他坐在家中,冷靜地等警察上門。在警局內,大聲地對員警說:「我等這天等十年了!十年前我年紀小,體格不夠好,現在時候終於到了。」
在法庭上,他說:「我的目標沒有達成,因為我父親及弟弟都還在。我的目標是同歸於盡。」他還向法院申請做DNA鑑定,想確認自己確實「不是」父母的親生小孩,憤怒程度可見一斑。
一股隱忍了十年對父母偏心的恨意,讓一個人竟然想要與家人同歸於盡,甚至不想承認他們是有血緣關係的一家人。這股情緒上累積的負能量,真的太出人意料。
長久遭受貶抑的失落
不只有多年累積的負能量會釀成巨禍,我們往往也忽視青春期階段,孩子的「需求感」。不管是真的被冷落,還是在家庭資源分配下,自認被冷落,他們心中的苦楚皆需要受到重視。
對於孩子的不滿,「只要哄哄就沒事」?不,千萬不能小看滿足需求感的重要性。警政單位針對殺害直系與旁系尊親屬的加害少年案例,進行心理分析,發現少年觸法事件中的青少年嫌犯,非常容易因為父母的態度,而對手足產生嫉妒心理,進而衍生報復心態,而且是用極端的手段報復家庭成員。
從更深的層面來看,在比較心理下,會讓孩子產生嚴重的自卑感,喪失自信心,開始放棄學業,並逃離這個「看不起他」的社會與人際關係,繼而試圖脫離及毀滅家庭。
嫉妒就是在看到別人卓越、成功、比自己更好時,產生的一種比較心理。消極地看到自己所缺乏,而產生強烈的負向情感反應,衍生怨恨、憎惡、敵意的情感。
諮商心理師劉乙欣與蔡羽柔都表示,嫉妒感的出現,往往伴隨著心中深處「覺得自己不夠好」的聲音。看見他人擁有更好的資源與成就,內心會不由自主湧現深深的不甘心,覺得無法滿足自己的期待,因而感到挫折。
當內在自信不夠穩固,就容易將關於他人的任何項目都拿來跟自己做比較,最後促發「嫉妒感」讓自己感到更沮喪。
再舉一個案例,高雄市曾發生一起國二男生殺害國三姊姊的命案。犯案的少年向員警抱怨:「我爸媽偏心,我都不能出去找人玩,也不給我零用錢。姊姊做什麼都可以,都沒人念她。」這種對父母及手足不滿的理由,在每個家庭稀鬆平常,但積壓多時的怨念及嫉妒心理,卻讓少年動念要「排除姊姊」。他等姊姊放學回家後,持刀殺了人,並放火焚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