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通過了一件讓蔡英文背上政治干頻言論自由汙名的決議案──鏡電視上架案。(顏麟宇攝)
6月29日早上,總統蔡英文在 2023世界新聞媒體年會開幕致詞時說,近年來許多國際媒體專業人士在台灣駐點,印證了台灣捍衛媒體自由及言論自由的努力;不過當天下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就通過了一件讓「台灣捍衛媒體自由」蒙上陰影、也讓蔡英文背上政治干頻言論自由汙名的決議案。
NCC在28日通過審查鏡電視新聞台申請負責人、公司章程變更暨換發執照案,同時允許鏡電視在凱擘、台固集團共32家有線電視系統的第86頻道上架,上架後總戶數約263萬戶、市占率達56.9%。這個決議讓陷入財務困境、奄奄一息的鏡電視獲得源頭活水,這也被認為是NCC再一次因為政治考量出手為這個充滿爭議的電視媒體解套。
鏡電視是NCC近十年唯一通過的電視新聞台,自然備受矚目;從申請執照至今鏡電視爭議不斷,更成為藍綠鬥爭戰場。NCC原定5月排審鏡電視上架以及董監變更案,但當時遭到國民黨團在NCC主委陳耀祥辦公室大門前靜坐、阻擋開會,最終審查未做出決議。這次NCC審議被批評是趁立法院休會之際護航鏡電視上架。
NCC護航鏡電視也不是一次、兩次。從《鏡電視》申請執照以來,每每遇到外界以及NCC自己的委員質疑批評其缺失疏漏,NCC都允許鏡電視補件;其他電視台申請案補件最多10次左右,而鏡電視補件己超過30次。這有如NCC讓一個原要被當掉、開除的學生不斷補考,直到他拿到畢業證書。
不過陳耀祥在5月審查時強調,依《行政程序法》,鏡電視董監事變更案5月就應該做出決議,而上架案審理期限預計到7月。因為兩案期限都將屆滿,依法必須排案審查,並不是要「強行護航」。如果NCC不想被貼上「強行護航」的標籤,通過這兩個案子至少要先釋除外界的疑問。
我們在5月12日《風評》就指出鏡電視存在幾個重要爭議,其中一些爭議至今仍未解決:一、非正常程序撤換董事長,且兩個月之內五易董事長、總經理等重要人事;二、電視台充滿政治色彩,鏡電視執照和人事都有英系要角影子;三、裴偉直接告訴董事,鏡電視案是總統的旨意,不論行政院長是誰,案子一定要過;四、鏡電視與精鏡傳媒(鏡週刊)的財務關係千絲萬縷,掏空電視挹注週刊傳聞不斷。
更何況,遭拔除職務的鏡電視前董座陳建平去年5月告發鏡電視大股東、幕後實際操控者裴偉涉違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及詐欺、背信等罪嫌,案子仍在審查中;而檢方調查鏡電視執照案的各種傳聞指控時,也將NCC主委陳耀祥列為他字案瀆職罪被告。在這些爭議依然未澄清之前,貿然通過鏡電視上架案徒增各界的質疑。NCC雖宣稱將尊重犯罪偵察程序及司法審查結果,但不僅沒有因為司法調查還沒有結果暫停審議,反而利用司法調查來撇清自己該盡到監管責任。
陳建平甚至說:「鏡電視新聞台本是一件臭不可聞的政治弊案。」去年九月立委陳椒華去年在議場質詢蘇貞昌時,播出裴偉在《鏡電視》股東會後與股東的談話錄音,錄音中稱,透過民進黨前秘書長洪耀福與時任行政院長的蘇貞昌向陳耀祥施壓,要求NCC通過鏡電視執照申請。洪耀福對陳耀祥說:「這個是總統的旨意,誰來做行政院長,這案子都還是要過的。」可笑的是,NCC主秘黃文哲在28日NCC舉行的記者會中被問及這個「總統旨意」時居然回應:「股東的個人行為,跟它的經營是兩回事。」鏡電視大部分爭議都指向裴偉這位股東的在背後操弄這家電視台、甚至涉及違法的「個人行為」,監管單位NCC竟辯稱這是和公司經營兩回事,這不是睜眼說瞎話嗎?怪不得陳建平質疑,是否「如外傳受到執政者操控、根本不敢查裴偉掌控的鏡媒體帝國」。
《鏡電視》各種內部治理問爭議突顯出這家公司自我標榜的「民間版公共媒體」只是個笑話;鏡電視的爭議更不能簡化成藍綠鬥爭。台大經濟系教授鄭秀玲本土色彩鮮明,長期反對媒體壟斷、抵抗中國插手台灣媒體,她之前在立法院公聽會作證時就說:《鏡電視》先找了李永豐等藝文人士包裝,宣稱要做「民間公視」,不料執照一拿到就不斷換董監事,有如是「以詐騙作弊手段取得執照」。此外,進步性社團媒體改造社也要求NCC對鏡電視案中出現的質疑,「應有更清楚對審理過程之疑義與後續調查,以及本案是否仍符合核准條件等問題,做出妥善說明與回應」。兩位媒改社成員的NCC委員林麗雲和王維菁也在這次審查時未投同意票,他們對鏡電視的質疑絕非如總統府前副秘書長、清大教授姚人多所指責的在野黨「利用一個民間電視台在跟民進黨做政治鬥爭與政治動員」。
鏡電視與裴偉及其旗下的精鏡傳媒頻繁往來交易,不只如陳建平指控的,涉嫌圖利精鏡傳媒、對鏡電視股東不利,更牽涉到國安問題。
精鏡傳媒主要財源是靠裴偉設在海外的MMG公司的借貸,而這類設在海外租稅樂園的紙上公司資金來源多不透明,其中是否有中資也不清楚。鏡電視執照通過的附款中「保留許可廢止權事項」第一條是:「 該公司不得受滲透來源之直接或間接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新聞製播或業務經營;亦不得接受滲透來源直接或間接之投資。」精鏡傳媒與鏡電視之間財務關係密切,到底精鏡媒有無「受滲透來源之直接或間接指示、委託或資助」?NCC也應該給國人一個清楚的交待。
在野黨批評鏡電視案是NCC承民進黨黨意而一意孤行,看似NCC主事者為黨國立下犬馬功勞;但就如29日的荒謬情境對照,上午蔡英文才驕傲地向各國新聞人展現台灣捍衛新聞自由的成果;下午就被鏡電視這件「臭不可聞的政治弊案」打臉 。將來在評價蔡英文歷史功過時,鏡電視案是難以洗刷的汙點,而NCC的處置決策更是歷史大過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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