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退休了嗎?提醒你,退休金也需要辦理綜所稅申報!國稅局表示,稅法規定,個人領取的退休金、資遣費等退職所得,應根據部頒退職金所得額計算方式,辦理綜所稅申報。
台北國稅局表示,扣繳義務人給付退休或被資遣員工的退職所得,應按給付額減除定額免稅額度後的餘額,再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的扣繳率,辦理扣繳及申報。納稅義務人應按扣繳單位填報的退職所得金額,辦理綜所稅申報。
國稅局說明,依所得稅法規定,個人領取的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給付的養老金,以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辦理年金保險的保險給付等所得,屬退職所得,其所得額計算方式如下:
一、一次領取者:1.一次領取總額在新台幣17萬5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零。2.超過17萬5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未達35萬1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3.超過35萬1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
此外,退職服務年資之尾數未滿6個月者,以半年計;滿6個月者,以1年計。
二、分期領取者,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75萬8000元後的餘額為所得額。
三、兼領一次退職所得及分期退職所得者,前二款規定可減除的金額,應依其領取一次及分期退職所得的比例分別計算。
國稅局舉例,納稅義務人A在某家公司服務滿30年,去年自公司退職,決定一次請領退休金800萬元,另外還有180萬元勞保老年給付。勞保老年給付屬於保險給付,不用繳稅;至於800萬元的退休金,就須申報所得稅。
分別用17萬5000元及35萬1000元乘上30年的年資後,算出來的免稅額為525萬元;超過525萬元、但在1053萬元以下的部分,以半數計算所得額。因此A的退休金800萬元中,有525萬元免計稅,剩下的275萬元,則有137.5萬元的所得必須申報綜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