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蘇嘉全23日中午召集朝野黨團協商,確定本會期將延至7月15日休會,以利林全內閣進行施政報告與總質詢。比起憲法所規定的5月底休會,本會期整整延會了1.5個月。
《憲法》第68條規定,立法院每年的2個會期,上半年度從2月至5月底。過去常因各種議題延會,例如去年第8屆第7會期,朝野就為了修憲案延會至6月16日。
由於林全內閣5月31日開始進行施政報告,立委們也將輪番進行施政總質詢,院長蘇嘉全今天中午召集協商,確定延會至7月15日,比以往延會時間都還要更長,只有在政黨輪替時才發生,2008年就曾延會至7月18日。
此外,今天中午朝野也針對《地方制度法》有關地方議會議長記名投票部分進行協商,因國民黨團堅持反對而破裂,並未達成共識。